长安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安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安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DL-2023-018Z

项目名称:长安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长安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0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7)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1〕1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5)履约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企业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9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蔷芳

电话:029-********-615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平台 人大 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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