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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沿河健身步道铺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沿河健身步道铺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沿河健身步道铺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沿河健身步道铺装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发包人: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村民委员会

时间:2023年4月18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开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一事一议补助和拱桥村复垦资金。项目符合公开招标条件,按照《垫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垫江府发〔2016〕24号)、《裴兴镇公共资源小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垫裴兴委发〔2022〕54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沿河健身步道铺装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一组、南华社区二组河道已硬化便道路段(含人行便桥)。

(三)工程范围:拱桥村沿河健身步道铺装,铺装黑色沥青厚度不低于5厘米,其中人行道长1939米,宽2.3米,人行桥75米,宽2.5米,共计长2014米,并采取道路用标线涂料平均中间画15厘米宽3条不同色彩(红、黄、蓝)分隔线。项目预算总投资约41.83万元,最高限价单价90元/平方米(含机械、人工、材料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据实验收结算。

(四)质量标准:

1、表面平整、密实,无泛油、松散、裂缝和明显离析等现象;

2、彩色沥青路面外观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 

3、施工接缝应紧密、平顺;

4、与路缘石、平石及其他构造物衔接平顺,无污染、积水等现象。

5、不同色彩(红、黄、蓝)分隔线采取道路用标线涂料,颜色与外观色彩明显,具备耐磨性、耐水性。

(五)项目工期:50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sdj.gov.cn/)下载本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公开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招标公告自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关注本公开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独立承担参与本次公开投标活动所涉及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本项目资料费每份:人民币1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7时00分;通过转账或以电汇等方式缴纳至如下账户:收款单位: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账号:251*****200******** ,开户行:重庆市农商行垫江支行裴兴分理处。

注: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裴兴镇项目招标资料费”字样,否则财务部门无法核查到账,视为无效报名投标人自行负责。交款成功后将交款凭证电子件图片传至QQ邮箱:*********@qq.com(注明:公司全名称和该项目名称),邮箱收到时间或银行转账时间超过缴纳资料费截止时间,视为无效报名。在开标现场提交缴纳资料费“银行交款回执单”纸质件,以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核查到账时间为准。不缴纳资料费的发包人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9时20分至09时5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开标地点:垫江县裴兴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地址: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8*****656


第二章 承包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业主

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村民委员会

2

项目名称

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沿河健身步道铺装工程项目

3

建设地点

垫江县裴兴镇拱桥村一组、南华社区二组河道已硬化便道路段(含人行便桥)

4

建设规模

拱桥村沿河健身步道铺装,铺装黑色沥青厚度不低于5厘米,其中人行道长1939米,宽2.3米,人行桥75米,宽2.5米,共计长2014米,并采取道路用标线涂料平均中间画15厘米宽3条不同色彩(红、黄、蓝)分隔线等。

5

资金来源

上级一事一议补助、拱桥村复垦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包商自行负责。

8

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封存(各投标单位采用信封封存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进入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企业,当场退还;进入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企业,开标结果公示期3日满,且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书面合同,业主单位通知投标人退还;

(二)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

3.通过弄虚作假取得中标资格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

投标须知


  1.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件执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按渝建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2)《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且岗位对应,须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岗位对应,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站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上述资料需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内。

10

信誉申明

(1)2021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2)2021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3)2021年至今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招标投标行政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4)2021年至今无不良记录。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


资格审查要求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等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

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注: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量)员不少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注:主要管理人员提供上岗证书(造价员提供资格证,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公司本单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应对提交所有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

是否接受联合报名

?不接受

口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4

分包

?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5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单价90元/平方米(含机械、人工、材料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6

监理

本项目接受发包方聘请的第三方监理,相关费用由发包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约3000元),监理费用最终以签订监理合同为准。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

  1. “投标报价函”袋内须装入:《确认文书》、《投标报价函》、《投标资料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2、“资格审查资料”:装入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由以上两部分组成,分别在资料袋上注明“垫江县XXX(本项目名称)”并装订成册,且在密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8

投标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人未准时参加招标文件会议或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的;

3、投标须知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

4、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复印件无法辨认的;

5、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的,大写不规范的(只接受电脑打印的投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投标报价);

6、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19

评标委员会

由发包人依法组建。

20

评标办法

低价中标办法:

  1.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根据全部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由发包人现场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

3、中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不开标。

21

递补办法

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应按依次递补方式确定承包商。

22

中标通知书

开标结束后,业主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投诉后核发中标通知书。

23

风险担保金

投标人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如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即72元/平方米),中标单位须向发包人开标现场缴纳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作为风险担保金,否则发包人视为恶意竞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此行为作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信用管理。

24

合同签订

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业主签定承包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弃权。

25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按中标价的10%转账至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退还时间:承包商完成全部工程量,业主单位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商。

注: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合同的;

(2)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未开工的。

26

投诉处理

1.投诉及处理程序参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2.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

质保期


本工程质保期,自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甲方通知承包人3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维修,因承包人拖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造成的维修费用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

28

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 1、中标单价×实际验收数量=结算价。

2.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总价款的97%;余下3%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1年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支付。

29

报价计价原则


1. 本项目由投标单位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要求、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施工图预算。报价中应包括公开招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税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税金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税费及现场所需的临时设施等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2.各种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材料(采、运、管)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各种检测费均由投标人纳入报价,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垃圾等的处理,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其数量及费用由投标单位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列入竞争报价,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发布的招标要求进行施工。

30

投诉电话

垫江县裴兴镇纪委:023-********


附件:

1、确认文书

2、投标报价函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资料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附件1:

确认文书


垫江县XXXXXXXXX(发包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的公开招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或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投 标 单 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报 价 函

垫江县XXXXXXXXXXXXXXXXX(发包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单价****元/平方米(含安全生产费、机械、人工、材料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按实际验收据实结算。本工程工期 50日历天,根据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投标公告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善并移交全部工程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单 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开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开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在竞争性开标活动现场于投标文件开封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开标活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招标人核实身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招标人核实身份。

附件4:

           投标资料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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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沿河健身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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