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丁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丁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石台县2015年丁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石台县2015年丁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池州市财政局农发办【2015】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石台县丁香镇
2.2 建设规模:A标段为1100米的溪流护岸,2650米渠道衬砌,3300米的田间砂石路;B标段为2480米的田间混凝土道路,2140米渠道衬砌。
2.3 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A标段:1100米的溪流护岸,2650米渠道衬砌,3300米的田间砂石路;
B标段:2480米的田间混凝土道路,2140米渠道衬砌。
2.5 标段划分:全部工程划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2个合同标段投标;但每一投标人只能承包施工1个合同标段,开标时按A标-B标顺序开标,如投标人在A标段中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B标段必须自动放弃,不再参加B标段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
3.3其他要求:1.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 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石台县曙光西路115号3#商住楼东101室。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出示: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由石台县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未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应由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注:以上证件须验原件,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9月22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石台县石台宾馆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
联 系 人:吴满生 联 系 人: 查俭南
电 话:****-******* 电 话: 138*****986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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