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珲春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工程】珲春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珲春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2015-85
1.招标条件
1、珲春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已由珲春市人民政府(珲政函[2015]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总投资700万元,建筑面积为8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建筑节能改造;
2.3标段划分:共分为4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珲春市区;
2.4计划开竣工时间: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不能参与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9号文件。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小型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管理人员节能培训证书(5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原件、既有居住节能改造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到达开标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 不足法定人数 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15年9月17号上午10:00前,投标人需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崔永;联系电话:****-*******;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行号:4022 4946 0018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刚玉忱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莹 电话: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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