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松月文化广场住宅地块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松山湖松月文化广场住宅地块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山湖松月文化广场住宅地块外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莞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 ,己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 一、二 标段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迎宾路与工业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2.2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02㎡,总建筑面积******.31㎡,共计7栋塔楼及相关配套建筑。
2.3计划工期/供货期/服务期限: 本工程总工期为244个日历天(包含法定节假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6月1日,1#、2#、7#、8#和10#楼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3#、5#和6#楼竣工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了春节假期、下雨、台风、疫情、停水及停电等因素。
2.4招标范围: 东莞松山湖松月文化广场外装饰工程一标段(5#、6#、7#和8#楼)及二标段(1#、3#和10#楼及2#配电房)的供货与施工,施工范围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架空层、标准层、屋面层及屋顶层的铝合金门窗、门窗防雷焊接、铝合金百叶、铝合金护窗栏杆、玻璃栏杆、钢栏杆、铝合金格栅、铝合金线条、铝板雨棚、铝板饰面、外墙干挂瓷砖工程等材料排产深化、安装、成品保护和相应施工项的检测,并与配套专业交叉施工的外装饰收口等。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5#、6#、7#和8#楼,二标段为1#、3#和10#楼及2#配电房。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
(1)资质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各类铝合金、塑钢、栏杆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近两年(2021年、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正常,近两年营业收入每年度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或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近两年净资产每年度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近3年(2020年1月~2023年4月)施工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同类型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含3个),须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证明文件,质量进度安全得到保证、没有因业主投诉索赔或质量进度安全问题被建设单位处罚过。与华侨城合作的以往或在建项目没有出现材料不合格、施工质量、进度等重大问题(如材料进场抽检、项目质量巡检发现减配减料等不合格情况),以建设单位书面依据为准
(4)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是否无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是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分包商工程款、供货商货款而发生纠纷、诉讼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b.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违法指定专业承包人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c.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的;
d.投标人因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者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的;
e.投标人承接违法建筑的相关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
f.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承包合同,被委托单位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g.经司法机关认定行贿或受贿的;
h.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5)主要人员要求: 每个标度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担任过同类型工程项目经理至少一个,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II.拟派其它管理人员相应资格和职称证书:拟派往本项目的其它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业绩,并提供相应资格和职称证书,至少应包括项目1名技术负责人、1名生产经理、3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和其他造价员、资料员等。
(6)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材料样板及施工样板且评审合格,材料样板送样清单详见附件,同时做施工样板,施工样板相关要求详见相关附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申请人允许中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4.2本次资格预审所有环节均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中进行操作。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5.1.1凡首次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s://octdzzc.chinaoct.com/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从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可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操作指引。若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及时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5.1.2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查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后,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octdzzc.chinaoct.com/)参与项目。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2.1请有意参与的申请人于2023年04月24日12时00分前,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s://octdzzc.chinaoct.com/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根据《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申请、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的通知》有关约定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3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18时00分前。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10时00分。
6.2递交方法:申请人应在上述时间前登陆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s://octdzzc.chinaoct.com/)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成功后可以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查看递交状态。
6.3未按时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由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自动加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octdzzc.chinaoct.com/),依法必招标的项目公告会同时发布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8.其他
8.1本资格预审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8.2本资格预审公告尚未说明情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寰宇汇金中心5号楼12楼
联 系 人:钟卓玲
电 话:158*****194
电 子 邮 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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