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二级物资(沥青路面养护车)招标公告
大庆油田二级物资(沥青路面养护车)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沥青路面养护车 | ||||||||||||||||||||||||||
项目编号 | ****-*******-DQ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品种为29大类交通运输设备中的沥青路面养护车。 2.使用功能:主要是油田道路管理公司用于废旧沥青混合料(RAP)的加热再生、冬季应用冷料块施工时的冷料融化、拌合新料以及道路的坑槽修补。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⑴供货质量符合封存样品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⑵所供物资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⑶按照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承诺履行质量责任。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且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再行退还。 5.服务:⑴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保四包”(保质、保量、保及时,包修、包换、包退、包损失)服务承诺。⑵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解决。⑶不为其它供应商提供中标产品结算。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指定的唯一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其经销品牌产品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书)。2.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取得国家工信部颁布的公告号并具有免征公告,满足国四排放标准。3.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独立法人。(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6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9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二楼招标中心北厅招标文件发售室(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划卡收费),售后不退。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2.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投标人递交购买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4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提供其经销品牌产品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 9 月 15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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