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解读】《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及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及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11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0〕79号)
《关于加强全省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3〕66号)。
二、起草过程
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及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审查后联合印发。
三、主要内容解读
《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及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3〕33 号)共十部分。
(一)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实施
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设项目:全市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单体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群,以及新建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二)加强装配式建筑设计
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包含装配式建筑内容。发改和资规部门在初步设计审查、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对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和预制装配率设计内容进行审查。
(三)强化装配式建筑施工图审查
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DB34/T3830-2021)进行装配式建筑装配率预评价,凡同时满足各评价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即可认为装配式建筑。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把关,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未按要求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一律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一经发现未严格把关,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严肃处理。装配式建筑装配率预评价意见作为施工图审查依据,图审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核对预评价报告内容与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一致,经审查合格才能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在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指标。
(四)完善建设组织模式
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模式。其中,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发包,并根据装配式建筑设计情况在设计概算中计算造价成本。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形成“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
(五)优化招标方式
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经核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的,可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
(六)规范招标文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具有构件生产能力、投标人承诺的更高装配率作为加分项,并明确违约责任。
(七)严格资质资格管理
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从事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套筒灌浆、预埋件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需按规定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八)完善评标办法
装配式建筑项目评标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22〕453号)的规定。
(九)优选评标专家
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至少有2名预制构件生产和装配等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专家。
(十)强化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将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纳入到招标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要完善招标投标管理规则,规范装配式建筑专家入库管理。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活动,强化对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及竣工验收前装配率的评价工作,不得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名义随意改变招标范围、方式及法定程序,变相实施虚假招标。
严禁擅自取消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不按图施工的,各区县住建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针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加强监管。
四、实施范围
黄山市行政范围。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下一步打算
1.举办黄山市建设工作勘察设计行业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业务培训班,宣贯装配式建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进发展装配式建筑。
2.联合市发改、市资规等部门在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以及土地出让、规划方案审查、施工图审等环节严格把关,对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落实情况、预制装配率设计内容进行审查,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法规、政策落地见效。
七、关键词
1.装配式建筑: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方式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
2.工程总承包: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3.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4.招标项目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对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的承包能力、业绩、资格和资质、历史工程情况、财务状况和信誉等进行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的过程。资格预审方法一般分为定性评审法和定量评审法两种。
八、解读部门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市住建局建管处节能科;咨询电话:0559-*******。
标签: 加强装配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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