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2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招标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2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目录录入项目。

二、项目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

三、询价内容及项目预算:

对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纸质档案预计*****件进行规范化整理,预计扫描******幅面,档案录入*****条;照片档案预计1500张进行规范化整理、录入、扫描;实物档案预计100件进行规范化整理、录入、拍照挂接;视频档案预计32个进行规范化整理及蓝光光盘刻录归档;档案级蓝光光盘数据刻录备份约12盘;对各门类档案进行规范化装具装盒、纸质目录打印及装订;预算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近三年从事过疫情防控相关档案业务工作。

五、项目要求:

1、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要严守档案机密,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予以保护档案安全和内容保密,不得泄露档案任何内容给任何第三方。整理过程中做到专人管理。

2、档案整理要求

(1)档案整理按照《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和十堰市档案馆相关要求操作。

(2)档案整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书、音像、照片、实物档案等整理规范要求,达到《十堰市档案接收实施细则》有关标准,既要保证档案的整理科学合理,又要便于今后的保管利用。

(3)完成档案整理含分类、盖章、编目、扫描、装订、装盒等各个环节。

3、档案数字化要求:

(1)服务规范及标准依据:《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

(2)全文扫描禁用拍照方式,实物档案除外;图像实行去污、纠偏、倾斜度校正等工序处理。

(3)扫描图像实行质检,并进行档案扫描数据分件。

(4)扫描文件储存格式要求为TIF格式,扫描影像文件分辨率:300dpi;图像倾斜度≤±0.5度;图像黑边率<万分之一,图像模糊率<万分之一。

(5)数字化命名扫描成果实施单独存储,并批量导入挂接系统数据库。

(6)提交成果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光盘介质一式二套。

(7)档案录入符合国家有关著录规则,目录打印纸张、格式、内容等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档案实体与纸质目录数据、档案系统里的目录数据一致;

4、服务时间:2023年5月至7月。

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投标价必须包括项目费用及相关税费、人工费用、档案装具费、设备费用、设备损耗、食宿费、安装调试费等。(2)供应商必须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场所完成相关工作。(3)在招标项目实施的各个工作环节中,必须确保档案信息和档案实体的安全。

六、项目报价时间及送达地点:

本项目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7:30前递交报名相关资质材料,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4月23日下午16:30在十堰市档案馆6楼会议室现场报价。

七、联系方式

地址:茅箭区北京北路85号

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

十堰市档案馆

2023年4月19日


标签: 档案整理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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