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镁一体化配套烯烃装置新建精甲醇罐区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金属镁一体化配套烯烃装置新建精甲醇罐区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烯烃装置新建精甲醇

罐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镁业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烯烃装置新建精甲醇罐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工作已经启动,现就该项目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发布本公告,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本次评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精甲醇罐区项目

  2、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工业区。

  3、项目概况:

盐湖镁业2010年报批了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由10万t/a金属镁装置、400万t/a选煤厂装置、240万t/a焦化工程装置、100万t/a煤制甲醇装置、100万t/a DMTO装置、80万t/a电石装置、50万t/a电石法PVC装置、35万t/a氧氯化法PVC装置、100万t/a纯碱装置、10万t/a氯化钙装置及16万t/a PP装置等项主体装置,以及全厂性公用工程如供热中心工程、铁路工程等项内容,目前总体项目还在建设中。

按照集团公司资源整合、统筹兼顾要求,根据烯烃装置和上游甲醇装置的建设进度匹配情况,拟在烯烃装置街区内新建精甲醇罐区,包括1个容积为80m3的精甲醇罐、2个容积为50m3的废汽油罐及1个容积为5m3的污油罐,其中精甲醇罐用于甲醇装置的甲醇合成投用前外购精甲醇贮存,以及在甲醇合成投用后作为烯烃装置区原料缓冲罐,废汽油罐、污油罐用于贮存烯烃装置送来的C5以上废油,定期装车外运销售。

精甲醇罐区配备相应的装卸车系统和油气回收系统。其中装卸车系统包括废汽油装车鹤管和精甲醇卸车鹤管,装车线采用自动定量装车,由开关阀根据流量计读数进行控制;油气回收系统设置两个活性炭吸附塔,吸附精甲醇罐、废汽油罐和槽车装卸排放的油气和吸附精甲醇罐、废汽油罐顶部的呼吸阀呼出的油气;精甲醇罐和废汽油罐顶部均设氮封。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联系人:吕工(HSE部)

3、联系电话:186*****552

4、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中路28号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2、联系人:蔡工(环评部)

3、联系电话:****-********

4、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四、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敬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有效期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评价机构、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烯烃 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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