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用尿素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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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脱硝用尿素比选公告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发电,拟对2600MW机组锅炉烟气脱硝用尿素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有资质有实力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发布于: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https://www.chdtp.com/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invest.com.cn/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zcnfd.com.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 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获取。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拟参加比选的法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2.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范围包括尿素或化肥销售 4.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三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4月24日14时,比选响应文件须按要求密封且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前递交或邮寄顺丰EMS到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 比选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不予认可。比选人接收比选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时间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四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4时前。比选保证金在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五比选联系人 蔡军 联系电话:0830-3628077 18121970139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脱硝用尿素比选文件 2023年4月 比选须知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比选名称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川南发电公司或公司脱硝用尿素采购比选 2 标的履行地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3 比选范围 尿素 4 签约方式 按比选的最终有效报价及约定期限签订买卖合同。 5 质量标准 GB 2440-2017 6 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见第一章第3.2条 7 比选申请人纪律要求 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比选有效期 为:35日历天从投选截止之日算起 10 比选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额: 人民币15万元整(比选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比选人账户) 比选保证金存入账户: 户 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泸州江阳支行 账号:2304343119122102403 11 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 踏勘时间:不组织 比选人联系人:蔡军,电话:0830-362807718121970139 12 投选文件份数及页码和小签 正本一份。 1投选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选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或盖公司印章。 13 投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 投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2005室物资部。 14 开标评审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14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开标后立即组织评审。 15 评选方法及标准 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16 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签订合同后设定履约保证金为40万元,履行合同义务后无息退还。 17 其他 预计供货时间开始时间2023年5月9日具体以合同为准 第一章 比选商务部分 1 定 义 1.1比选项目:脱硝用尿素比选。 1.2比选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人,在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 1.3比选申请人投标人:指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申请人或投标人,在中选以后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 1.4中选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比选申请人。 1.5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 项目范围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的安排,对比选人2600MW机组烟气脱硝用尿素供货。 3 比选申请人文件的编制 3.1比选申请人文件商务部分应提供以下内容: 3.1.1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具体格式如下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在此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你公司组织的脱硝用尿素比选采购活动,作为比选响应人,我公司承诺如下: 1.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公司对比选响应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我公司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3.若中选,在比选响应文件有效期及合同有效期内,报价不上浮。 4.若中选,我方将在3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尿素买卖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我方供货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无论中选与否,因响应本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我方理解比选单位一切评审结果,并不要求对未中标理由做出任何解释。 7.若中选,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体格式如下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3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体格式如下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脱硝用尿素比选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2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 3.2.1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等 3.2.2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尿素或化肥。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3.2.3.提供资信证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反映的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如有 3.2.5近三年与比选人的合同纠纷如有。 3.3 比选申请人报价书具体格式如下 比选报价书 致: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脱硝用尿素比选的全部内容,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情况。并按此确定本项目的各项承诺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我方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在比选截止时间后的35天及其延长期如果有内有效,在此期间内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比选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比选响应文件。 三若我方成为合同候选人: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通知书后3天内,及时派代表前往并签订合同。 2.我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3.比选报价表见附表一比选报价表附表二差异表。 4.我方保证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5.所有与本比选文件有关的正式通信请函送: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比选报价表 报价要求: 1.报价尿素满足标准GB 2440-2017。 2.按尿素单价吨/元进行报价。 3.按袋装方式到货。 4.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5.价格表中报价含9%增值税费运杂费等。 6.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 7.投标人需按照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表。 附表 一 报价表 以上报价含运杂费和9%的增值税费等一票制,供货期限60天。 序号 名称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货方式 备注 1 尿素 GB2440-2017 吨 1000- 1500 袋装 50kg/袋 供货数量1000-1500吨, 为预估量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有效期:35天 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 2023年4月 日 附表 二 差异表 比选申请人要将报价文件与比选人比选报价要求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汇集成表。 序号 比选报价说明 报价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比选保证金 4.1按前比选须知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比选联系人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 4.2比选有效期内,中选人得到中选电话通知或收到中选通知书中选人需要时后,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收到比选人合同文本纸质或电子版三个工作日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该中选人的中选资格,同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4.3比选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和比选保证金收据一起递交,以作返还比选保证金之用。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参选人比选保证金。 合同价款 根据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签订合同。 6. 履约保证金 6.1中选人合同签订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4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 6.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卖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退还。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6.3如果合同卖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合同买方。 7其他相关要求 7.1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后,3日内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后,卖方按买方需求分批供货。 7.2运输方式卖方自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3质量验收和计量方式 7.3.1质量验收:按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将检验结果作为产品质量的依据详见合同文本。 7.3.2计量方式:以卖方供货到买方的到货重量买方汽车衡称重计量值作为卖方供货数量结算依据。 第二章 评审方法 1 评审方法 1.1本次评审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评审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2 评审机构及成员 1.1 本项目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1.2 评审小组共5人,由比选人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另设监审组1人。 3评审程序和内容 3.1对投标人的资料按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进行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才能有资格进行后续评审,除上述各项外,投标文件与比选文件不一致之处,不得作为废标条件,只能按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和规范性处理。 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审 查 条 目 审查意见是或否 备注 1 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经营范围是否合规 此表中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均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比选保证金是否按要求提供 3 是否提供第一章第3.2条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4 是否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实质性条款 审查结论 3.2 报价评审标准 3.2.1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指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才能作为比选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调整后的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 说明: 1若因税金不一致,则在评标时修正到同一个标准。 评标价仅作为评审时将各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调整到同一水平,以便进行比较,中选后合同价仍然为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报价等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评审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组的要求。 5 评审结果 5.1 评审组根据报价情况按价格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报价前二名的为第一第二候选人如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由比选人或者经比选人授权评审组自行确定,比选人与其中一名或两名分别签订合同。 5.2 评审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合同格式 尿素买卖合同 买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泸州市江北镇 卖方: 拟订时间:2023年4月日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序号 名称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供货方式 1 尿素 符合GB2440-2017要求 吨 1000-1500 袋装 50kg/袋 合同金额:单价数量,单价含9增值税,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卖方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进行调整。价格已包含发运至四川省泸州市江北镇电厂现场的运杂费所有税金等。 供货数量:供货数量约1000-1500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买方生产用尿素数量估算值,实际供货数量可能高于或低于估算值,以买方收到数量为准。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编制尿素供货进度表并送达卖方,卖方按供货进度表要求时间和数量送货到买方现场。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产品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技术规定及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满足买方技术要求合同规定标准,保证产品在现场设备上的正常使用。 质量保证期一年,买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选择免费更换或退货,经更换后质量保证期从更换后重新计算。 除技术规范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卖方交货时应同时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质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检验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 三交货地点方式:四川省泸州市江北镇买方尿素水解装置现场,按批次交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卖方自定,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签字接收前的运输风险由卖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保障产品搬运吊装安全的可靠包装如提供袋装需采用防潮包装,包装物由卖方提供,其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物卖方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合同第二条要求进行验收, 买方的检验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 买方在产品到货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如有数量型号品牌等问题应在5天内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异议后24小时内答复处理。 质量验收:每周不定期对到货尿素采样不少于1次,各次子样汇总作为周总样,采样时由买方采样人员和卖方代表或委托人双方在封存条上签字确认,并现场封存。若因卖方原因卖方代表或委托人未到场,则视为认可买方采样结果。买方按国家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作为产品质量的依据。 约定尿素检验标准值:总氮45%,每1%含氮量与合同基准单价的比例数合同基准单价/45尿素总氮45%时,结算单价等于合同基准单价尿素总氮45%时,则每降低1%,结算单价按中的比例数扣减。 数量验收:到货允许重量差约定为3,若到货重量多或少均不超过3时,以发货数量出库单发货单的数量结算,若到货验收数量比发货数量少并超过允许误差时,卖方按实际验收重量与发货重量的差值补足尿素达到发货重量数或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外观验收:尿素为颗粒状,流动性良好,不得为粉状,不得板结。 八供应能力约定: 买方生产现场尿素仓库最大储存量150吨,基础储存量60吨应急储备。 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根据买方的尿素供货进度表组织货源。卖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供货进度表按时供货,供货完成率每10天为一批次进行统计供货完成率计算方式详见尿素供货进度表,每批次供货完成率小于70%时考核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5%2万元,考核总金额按批次累加,在履约保证金里扣除所有批次的供货完成率算术平均值70%时,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内卖方不能按买方供货进度要求供货不可抗力除外,导致买方从第三方购买尿素或给买方造成损失时,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卖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时,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在买方收到书面终止合同的通知后10天内,卖方应继续向买方供应尿素,以便买方组织第三方单位供货,同时买方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4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卖方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卖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退还。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如果合同卖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 十安全事项: 卖方自行运输或委托第三方运输,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均应具有合法资质。 供货启运前24小时内时,卖方经办人员向买方经办人员发送供货信息运输车辆牌号司机姓名及联系方式供货数量预计启运到达时间,以便买方合理安排卸货。 运输车辆到买方后,卖方应严格遵守买方生产管理规定,服从买方工作人员安排,车辆在厂区内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停靠在规定地点取样化验和卸货。 等待卸货的车辆停放时与买方设备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影响人员操作设备,不影响人员安全通行。 驾驶员自备合格的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只能操作运输车辆的设备或装置,不得操作买方任何设备。 在卸货前及卸货过程中,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制动或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启动移动。如发现卸货车辆或买方设备有安全隐患或异常时,有义务向买方在场工作人员及时提出,待采取有效措施或整改后方可卸车。 空车过磅时,按规定线路行驶至过磅地点,过磅完毕,确认过磅数据无误后出厂。 因卖方人员或卖方委托运输方人员的原因导致发生事故的,由卖方承担责任如买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卖方追偿。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60自然日内有效。 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后,按30自然日进行批次结算: 付款金额结算单价数量结算单价根据第七条规定方法计算,卖方按双方核定货物金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邮寄买方,买方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100%货款。 十三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2.卖方产品不满足约定标准要求。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五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10合同金额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买卖双方同意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五份正本,买方执三份,卖方执二份。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开户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买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邮编:64600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联系人:蔡军/181 2197 0139 电话:0830-362 8077 传真:0830-362 8000 开户银行:工行四川泸州江阳支行 账号:2304 3431 0912 2102 320 纳税人登记号:9151 0500 7672 8573 4Q 尿素供货进度表 供货时间 型号/标准 单位 总数量 日期 累计 供货 完成率 第1批次 吨 发电部要求 % 袋装颗粒 买方计划 GB2440-2017 卖方实际 差异数量 第2批次 吨 日期 累计 % 发电部要求 袋装颗粒 买方计划 GB2440-2017 卖方实际 差异数量 第3批次 吨 日期 累计 % 发电部要求 袋装颗粒 买方计划 GB2440-2017 卖方实际 差异数量 第4批次 吨 日期 累计 % 发电部要求 袋装颗粒 买方计划 GB2440-2017 卖方实际 差异数量 第5批次 吨 日期 累计 % 发电部要求 袋装颗粒 买方计划 GB2440-2017 卖方实际 差异数量 第6批次 吨 日期 累计 % 发电部要求 袋装颗粒 买方计划 GB2440-2017 卖方实际 差异数量 注:供货完成率卖方实际/买方计划% 供货完成率考核在合同最终结算时进行,供货完成率70%时每次考核卖方2万元,所有批次的供货完成率算术平均值70%时,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脱硝 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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