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施工及监理

2015年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HL-JL-*******1.招标条件2015年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吉农发[2015]59号。项目业主为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名称与招标内容2.1工程名称:2015年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2.2招标内容:一至二十一标段喷、滴灌工程;井房标段:井房子工程;2013年剩余项目标段:滴灌工程;监理标段:为2015年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和2013年剩余项目提供监理服务。2.3工程招标规模:喷灌工程:一标段:13993亩;二标段:13572亩;三标段:13457亩;四标段:14478亩;五标段:14500亩;滴灌工程:六标段:10000亩;七标段:10092亩;八标段:10306亩;九标段:10713亩;十标段:11457亩;十一标段:9926亩;十二标段:10047亩;十三标段:10377亩;十四标段:9959亩;十五标段:10607亩;十六标段:10247亩;十七标段:11087亩;十八标段:10971亩;十九标段:11626亩;二十标段:11963亩;二十一标段:10622亩;井房标段:井房工程1343座;2013年剩余项目标段:3300亩。2.4工期要求:2015年10月3日开工,2016年7月31日前竣工;共计302日历天。2.5工程建设地点:乾安县境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至二十一标段、2013年剩余项目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井房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施工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一至二十一标段、2013年剩余项目标段: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井房标段: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标段:监理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职称证书。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一至二十一标段投标人可就上述二十一个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同。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27日至2015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投标人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证(含安全考核证)/总监证(含职称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17日09时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乾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电话:****-*******联系人:张先生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工135*****2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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