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项目信息公示招标公告-编号3895913370513408

招投标项目信息公示招标公告-编号389591337051340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整体拍卖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6号院22号楼17层2102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6号院地下车库-1层D249车位(不动产权证书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号)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19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整体拍卖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6号院22号楼17层2102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6号院地下车库-1层D249车位(不动产权证书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号)

1、房屋建筑面积为139.85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为111.0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公寓,登记时间为2009年4月11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27层,所在层为17层;

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41.0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3.5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车位,登记时间为2010年1月4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总层数为0(-2),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

特别提示:

1.调取的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簿》显示,22号楼17层2102房产权利人类型为个人,房屋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公寓,房屋性质商品房,总层数27层,所在层17层,建筑面积139.85平米,专有建筑面积111.07平米,分摊建筑面积28.78平米;地下车库-1层D249号车位权利人类型为个人,房屋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车位,房屋性质商品房,总层数0(-2)层,所在层-1层,建筑面积41.05平米,专有建筑面积13.57平米,分摊建筑面积27.48平米。均无抵押登记。

2.房屋装修情况以现状为准,房屋现在为空置状态,本院负责房产交付事宜,空房交付。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中展示的照片及现场看样时的状态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成功后的移交标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为准。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后果。

3.请各意向竞买人根据各地有关“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所属户籍问题、学区问题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原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单位咨询,并自行解决或承担。经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新城国际公寓分公司反馈,朝阳门外大街6号院22号楼17层2102房产及地下车库-1层D249号车位欠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物业管理费*****元、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车位管理费6750元、2021年1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冷水费230元、2021年1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热水费1426元、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月4日维修费60元,应交金额共计*****元,以上情况仅供参考。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案件侦办期间,天津市价格认定办公室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该22号楼17层2102房产在价格认定基准日2018年2月13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元、地下车库-1层D249号车位在价格认定基准日2018年2月13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元,二者评估价格合计********元。以上述价格认定结论书确定的价格为处置参考价。拍卖成交后******元作为车位成交价款,成交总价款中扣除******元的余款作为22号楼17层2102房产的成交价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17,940,000元,保证金为3,588,000元,增价幅度为89,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9047)

账号:021*****040******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电话:022-********

执行法官电话: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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