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三次)招标公告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三次)招标公告




1.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台安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为台安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台安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CG*******

采 购 人:台安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1,590,000.00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台安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相应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台安县境内)

完成期限: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3)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见附件)

5.资格审查: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需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若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6.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

(1)报名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4:00时整,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项目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11款。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9.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15年9月2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地址: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注:本项目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公告是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如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采购人将与该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其他事宜,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 冰

联系电话:****-*******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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