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2022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松材线虫病防控补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阳市2022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松材线虫病防控补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旬阳市2022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松材线虫病防控补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202*****001

项目名称:旬阳市2022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松材线虫病防控补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松材线虫病防控补偿)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对吕河镇剥鹿沟村、石门镇薛家庄村、构元镇羊山村等地方密接健康松树进行树干注药1(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0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5-6至 2023-5-26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松材线虫病防控补偿)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松材线虫病防控补偿)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具有陕西省林学会颁发的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所需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农药标准证;(4)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下半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据。(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下半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proxy.ccgp-shaanxi.gov.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proxy.ccgp-shaanxi.gov.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天然林保护站

地址:旬阳市城关镇

联系方式:153*****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旬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151*****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662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9日


标签: 生态环境 补偿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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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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