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监狱执法监督员聘任公告
福建省福清监狱执法监督员聘任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监狱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确保监狱依法公正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司法部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福建省福清监狱执法监督员聘任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聘任福建省福清监狱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聘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聘任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应邀参加有关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向聘任机关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应邀参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听证会,列席评审会议,旁听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四)监督聘任机关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内容,提出整改要求。
(五)向聘任机关转递信访、举报、申诉材料。
(六)向聘任机关就监狱管理工作、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法监督员名额
根据报名情况聘任7名执法监督员
二、执法监督员任职期限
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三、执法监督员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二)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未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非在职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非在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非在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存在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情形。
(五)不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以向监狱推荐报名;
(二)接受社会公民自荐报名。
五、执法监督员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需自行下载并填写《福建省福清监狱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附件1)。
(二)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无违法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等原件。
(三)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4月25日17:00前将材料提交至福清监狱执法监督员聘任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六、审查公示
(一)监狱对推荐和自荐的人选进行审查,经考察合格后提出拟任执法监督员人选。
(二)向社会公示拟任执法监督员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执法监督员聘任条件的,或者隐瞒有关情形的,将取消其拟任资格。
(三)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的,由监狱决定任命,并向社会公布。
七、附件:福建省福清监狱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联系方式:王警官 电话0591-********,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福清监狱刑执科。
附件1
福建省福清监狱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 面貌 |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家庭地址 | |||||
学习 经历 | |||||
工作 履历 | |||||
曾获 荣誉 | |||||
推荐机关意见 (自荐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选任机关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推荐(自荐)请附有关个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和荣誉证明材料或其他认为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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