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的预公告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的预公告
为加强档案数字化管理,我厅拟对部分文书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公告,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次拟数字化文书档案1038卷约******页(项目费用依据实际整理页数进行结算),数字化加工的数据格式等必须符合省档案馆接收数字化档案规范标准。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内容:文书档案规范化处理、档案数字化加工、目录录入、数据移交进省档案馆。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流程:档案核对、档案借调、目录核校建库、修改或拟写文件题名、扫描前处理(包括编写页号、档案装订物拆除、注明重份文件、档案保护性处理、填写备考表)、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档案装订还原、数据挂接、扫描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移交进省档案馆等工作。
本次项目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能力,取得福建省档案机构备案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证书;
3.有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档案数字化服务经验或有向省市档案馆移交数字化档案经验。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书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报价单》(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数字化服务或向省市档案馆移交数字化档案证明材料);
5.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所有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时间和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3年4月23日17时30分前送至(或寄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810室。联系人:滕女士。联系电话:059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福建省工信厅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报价单
2023年月日
报价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文书档案1038卷数字化加工服务 | 页 |
备注:项目费用依据实际整理页数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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