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招标公告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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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JLSCZ-*******)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8室
七其他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眷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入围单位选定采用资格后审的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拟入围供应商数量
J几SCZ-*******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增补
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体育用品数码设备计算机设备详见招标文件10家
2.2入围期限:框架协议签订生效后24个月。
2.3供货期限:满足采购需求订单要求。
2.4供货地点:长春市城区内不含双阳九台公主岭。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等专业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
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即可)。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被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nw.ccgp.gov.c)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
3.7已在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招标一标段中被确
定为入围单位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请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
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须将上述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吉林省诚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9.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
后,将电子版(word格式)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的报名表发
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
人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
4.3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8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丽光
联系方式:0431-********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诚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8室
联系人:张健瑞
联系方式:0431-********
2023年4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扬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丽光
电话:0431-********
电子邮件:*********q9.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诚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1572号恒丰国际B座22楼2218室
联系人:张健瑞
电话:0431-********
电子邮件:*********qg.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四
章)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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