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配套市政基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古城配套市政基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零陵古城配套市政基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古城配套市政基础工程设计已经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零发改投[2015]9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城建融资,项目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零陵古城配套市政基础工程设计。

2、项目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河西片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桃江路、西山路、柳子街路、匝道、袁家碣路五条道路,建设规模分别为:桃江路长2981米、宽42米;西山路(长926米宽9米;长471米、宽20米)、柳子街路一段长507米、宽15米;匝道长400米、宽15米;袁家碣路长2364米、宽36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各项设计任务书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期间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道路设计、地下管线、给水排水排污、交通工程、绿化亮化、相关桥涵等。

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投标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2)初步设计:签发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4)施工期间及缺陷期技术服务:在整个施工期间及缺陷期做好现场技术配合服务。

6、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费用上限值为人民币170万元整(该费用为大包干,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会审、技术交底、现场服务、项目验收等全部费用)。

三、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市政行业甲级)。

3、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在本单位执业注册的退休人员除外),具有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来须有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2011年以来承担过的城市主要道路项目的设计);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经验与业绩。

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认可以带学生实习为目的的团体设计队伍设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 27日至2015年 8 月 31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梅湾路翠园商贸街)。

3、报名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⑥类似业绩(包含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资料均要求验原件,其中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一份,其他资料需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

4、招标文件获取: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9月 21 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零陵区萍洲西路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

八、知识产权及相关费用说明: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在网上公示结果并期满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予补偿;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分别补偿人民币叁万元、贰万元整(该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中标人和获得补偿的投标人所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归招标人使用,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9*****897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156*****900 0746—*******(电话、传真)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翠园商贸街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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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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