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台行车公寓改扩建及站区综合设施补强工程择优选择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十八台行车公寓改扩建及站区综合设施补强工程择优选择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十八台行车公寓改扩建及站区综合设施补强工程
择优选择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GGSFW2023-10)
1.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十八台行车公寓改扩建及站区综合设施补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呼铁计函〔2023〕64号)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23〕14号),十八台行车公寓改扩建及站区综合设施补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为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技术服务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1)改扩建十八台行车公寓8780m2,其中新建地上四层行车公寓5068m2,改造既有行车公寓3712m2;拆除并还建地上二层公安派出所922m2,新建地上二层供电工区722m2,拆除并还建水暖设备用房、污水处理站、水源井泵房,房屋建筑均为框架结构;拆除站区铁路家属区房屋;新建室外硬化、道路、围墙、大门等。
(2)新建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室内采暖、通风、空调、防排烟及采暖热源、室外热网、水暖管道排干等。
(3)新建变配电系统、室内外动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通信综合布线以及电力、通信电缆排干等。
建设地点:十八台。
2.2主要工作内容:
(1)十八台行车公寓改扩建及站区综合设施补强工程所涉及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等技术服务。
(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的与办理本工程取水许可证等有关的水保技术服务内容。
2.3工程估算:7.75万元,合同金额以集团公司批复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准。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报告。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服务内容。
3.2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前1日)应具备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各1项及以上(附项目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查询);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国家、铁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程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管理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4月19日17:00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递交纸质申请文件,或将申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gsjhb@126.com,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或未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加盖骑缝章(申请文件电子版应为纸质申请报名资料的高清扫描件),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资质副本复印件。
5.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
5.7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8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6.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择优选择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呼铁建设函﹝2021﹞333号 )执行。
7.内部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监督电话:0471-*******。
8.项目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邮编:******
联系人:王莎莎
电话:047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3年4月18日
标签: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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