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基础与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基础与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基础与主体结构劳务分包。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工程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酒航路东侧,公园路北侧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地下室基础及主体劳务大包。具体包括垫层以上(含垫层)的所有基础与主体内容。地基基础(包括:30cm余土人工清底夯实,承台基础内土方回填、夯实,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板基础、深浅基坑(集水坑及电梯基坑)修坡,防水施工前的积水及垃圾清理,塔吊基础、施工电梯基础,后浇带封堵(含辅材),所有地基与基础范围内的模板及砖胎膜、抹灰,挡土墙砌筑及抹灰、筏板等所有基础垫层,含防水保护层等),基础与主体工程包括:所有的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脚手架分项工程、文明施工等内容(一次性包干,达到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近三年内同等规模工程施工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4)具备本工程施工能力;(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人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2.请投标人于2023 年4月21日前,携带投标人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所有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开标时备查),到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办公室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4月21日资格预审,电话通知符合资格预审条件投标人。

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4月22日14:30到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 09:3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办公室(地点变化时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2.本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2023年4月25日 09:30在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办公室进行。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332号

联系人:金丽新

电 话:152*****915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公司

2023年4月17日

标签: 劳务分包 主体结构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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