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垃圾车招标公告

手推垃圾车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ZPCG2015-195
采购项目名称: 昆山市张浦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的手推垃圾车采购公告ZPCG2015-195
招标内容:
昆山市张浦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的手推垃圾车采购公告

受昆山市张浦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昆山市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对其手推垃圾车在国内组织网上采购。欢迎合格的备案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ZPCG2015-195

二、采购内容:详情见附件

三、采购产品要求:

1.产品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技术规范要求以及采购中标结果;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四、交货使用日期: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五、报价说明:

1.报价方在报价文件上加盖公章(每页都需盖公章,不接受电子公章)后将扫描件(或报价单拍照)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络平台进行上传上传(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呈送报价单的方式进行报价),未加盖公章或超期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方的报价产品必须与采购公告中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备注内容等保持一致或产品性能高于所采购产品性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报价方需使用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的报价表(见联系事项第5项)对采购公告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网上报价与附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为无效报价。报价表中的“具体配置、材质要求、售后服务等情况说明”以及“备注”栏里的内容报价方需与采购公告及附件中的内容保持一致,报价方需将附件加盖公章后一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表格不够可另附(需加盖公章);报价表如果是被授权人签字的,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一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方需在报价承诺书(见联系事项第5项)上签字、盖公章确认,连同报价单一起上传,未上传承诺书或承诺书未签字、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采购公告中的附件报价方需盖公章确认后,连同报价单一起上传,未上传附件或附件未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组成:报价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附件

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5. 成交原则: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用户要求、报价最低者为最后成交单位(如出现2家及以上最低报价情况,则最低报价单位当场摇号确定成交单位)。

六、对报价方条件要求:

1.报价方必须取得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供应商资格。

2.报价方需严格根据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对本公告所采购产品或服务进行报价,超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为保证产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对于需现场踏勘的,请报价方在报价期内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以便准确报价;如中标后中标单位以未现场踏勘、现场条件复杂等理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将进行相应处罚。

5.报价方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报价方使用该产品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七、报价接收信息

1.接收截止时间:以系统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接收方式: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上接收

八、开标信息

开标期限:报价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开标信息(法定节假日顺延)

九、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张浦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2.联系人:赵小林

3.联系电话:139*****938

4.由于系统因素无法投标报价或无法上传附件等,请及时与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联系

5.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

6.报价单位需下载填写《张浦镇政府采购报价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

投标截止时间: 2015-08-31 16:00
采购人/单位: 昆山市张浦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 赵小林
电话/传真: 139*****9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张浦镇 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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