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审判业务大楼防爆防撞液压柱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新审判业务大楼防爆防撞液压柱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新审判业务大楼防爆防撞液压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新审判业务大楼防爆防撞液压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692-159B********,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8月28日至2015年09月06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0692-159B********。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新审判业务大楼防爆防撞液压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其他货物类)。 采购预算:110.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新审判业务大楼防爆防撞液压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

7.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7.3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核查);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损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8月28日起至2015年09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开评标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开评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晓娜采购人联系人: 叶小姐
电话:***-********电话:********987
传真:***-********传真:********983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邮编:510045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帐号:****************461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讯 防爆 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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