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连廊改造彩钢棚搭建项目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连廊改造彩钢棚搭建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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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连廊改造彩钢棚搭建项目

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与医技楼二楼连廊改造彩钢棚搭建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资金来源

1.采购项目名称:连廊改造彩钢棚搭建项目

2.项目概况:为方便病人在门诊楼与医技楼开展就诊和辅助检查,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拟在两幢楼之间二楼平台搭建3米高*2.5米宽(斜顶展开共4米宽)隔热彩钢棚形成两幢楼互通,为确保人员通行安全并制作2米高不锈钢护栏,2.5米宽过道要高出原地面约2cm—8cm。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1

彩钢瓦

岩棉,5cm厚,铝瓦,领条(4cm*8cm,1.2mm厚),柱子?90mm,1.2mm厚,铝水槽。

m2

64.00

2

不锈钢栏杆

上下两根横管?60mm*中间竖管?38mm间距10cm(1.2mm厚),高2m,另1m*2m开门洞两个。

m2

64.00

3

PVC落水管

?110mm*2.0mm厚

6.00

4

PVC落水管配件

雨水斗、弯头、直接、45°弯、胶水

1.00

5

墙体拆除

混凝土占拆除总量的60%

m3

8.73

6

台阶浇筑

混凝土浇筑,约1m3/个

2.00

7

涂料恢复

乳胶漆约15m2

1.00

10

地面处理

原多余部分拆除,恢复找平高出地面约2cm—8cm

m2

40.00

3.预算最高限价:*****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计划工期:2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询价时提供)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采购人参照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承诺函)

9.报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三、报名内容

1.报名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

(2)具有建筑材料销售、建设工程施工或房屋装饰装修等经营范围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3日(星期六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

3.询价资格不能转让,询价单位不足3家的按废标处理。

4.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基建运行科)

5.联系方式:谌老师,联系电话:0826-*******

四、公开报价

1.公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4月24日10时00分,超过时间不予接受。

2.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3.中标原则: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由供应商报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抵制恶意竞争,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或低于预算控制价80%的视为无效报价)。如最低报价相同,中标候选人并列,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现场踏勘:询价单位自行组织踏勘。

六、货款结算: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60天内付款至实际验收货款金额的90%,剩余10%在180天内付清。

七、质量保证:项目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180天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进行维修处理。

八、我单位对本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连廊改造彩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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