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南湖校区施工临舍供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南湖校区施工临舍供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南湖校区施工临舍供电安装工程。

2、招标范围及内容:

为满足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项目在南湖校区临舍居住的施工人员用电需求,需从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施工工地一级配电柜敷设需使用长度约293米(或现场据实测量)ZC-YJLHV22-4*120的铝合金电缆连接供电;

(1)敷设路径:

从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施工工地的一级配电柜起,沿地下通道桥架至南湖综合楼地下车库,在由南湖综合楼地下车库桥架一直向东,出地下车库后,经过绿化带,利用雨水井穿过马路到达南湖施工临舍甲方指定的一级配电箱。

(2)满足上述敷设路径长度,路径总长度约293米的ZC-YJLHV22-4*120铝合金电缆1根,电缆总长度约293米;满足上述要求的电缆的采购、敷设、电缆头的制作,揭盖桥架盖板、地下通道排水、挖沟槽土方预埋电力管、剔凿砼地面及恢复旧渣外运等。

(3)电缆线路检查调试并确保送受电安全成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承接一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报价:本工程结算方式为根据最新省市相关定额计价据实结算,因无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只填报结算下浮比例,工程结算下浮比例不得低于4%,否则为废标,结算价格以审计处审定金额为准。

本工程最高限价3.6万元,如审定金额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结算,超过部分视为自愿让利。

5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省市最新定额计价X(1-投标下浮比例)进行结算;主材按当期信息价,如无信息价则按市场价。

(2)付款方式:本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承包人需缴纳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后才能支付结算金额的100%,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

(3)审计费的承担:工程结算审减率≤6%时,审计费由发包人全额承担。工程结算审减率>6%时,审计费则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并在领取结算审计报告前全额支付。应承担的审计费=审减额×6%,其中,审减额=送审额-审定额,审减率=审减额/送审额。

6、工期及质量要求:

施工工期:1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4月 29日。

质量目标:合格

质保期:2年

7、评标办法:

发包人根据投标人的具体报价(下浮比例)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中标人。

8、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

(3)确保按时供电。

9、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 4月 25日上午9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135*****000(程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基建处

2023年 4月19日

标签: 学生公寓 工程招标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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