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纯香情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江西省纯香情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关于江西省纯香情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盛民破管字第3-8号
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03月23日作出(2023)赣1125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江西省纯香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香情公司”)启动破产预重整程序,并于2023年04月18日作出(2023)赣1125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预重整程序的进程,纯香情公司需要选聘审计机构,对纯香情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经向横峰县人民法院报告,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具体选聘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纯香情公司基本工商信息
江西省纯香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0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8BH313Y,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莲荷乡九甲村(九甲物流园)物流大道东侧,法定代表人为王松茂,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纯香情公司经营情况
纯香情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
3.企业破产原因
纯香情公司进入破产预重整程序原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评审方式
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备选机构,报横峰县人民法院备案。
三、工作内容
1.对纯香情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2.审计费用支付时间:纯香情公司破产财产变现后一次性支付,收款前需向临时管理人提供有效的等额发票。
3.审计机构履职期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办公等)自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纯香情公司破产预重整审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报价、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完成期限,完成期限不得高于三十日,完成期限将作为选定机构的重要考虑事项)。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伍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邮寄或到临时管理人处现场提交书面材料(8:30—12:00,14:30—17:30),报名材料密封提交。
2.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大道106号外商国际商务中心八楼。
3.联系人信息:朱律师157*****932。
4.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江西省纯香情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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