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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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资金总额:¥视增资情况定 万元

  • 项目编号:JX2022ZZ*****
  • 保证金:按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10%收取
  • 企业性质: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7-05 至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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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投资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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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方承诺

    本融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融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融资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融资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融资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融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融资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融资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JX2022ZZ*****监测编号G*****JX*******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视增资情况定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0.0000-24.0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仅包含外部战略投资方认购部分;员工持股平台参与跟投,最终持股比例不高于40%。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0.******-3840.******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包含外部战略投资方和员工持股平台认缴注册资本。
    每股单价(拟增资单价) 1.27元 每股单价(拟增资单价)说明 本次增资挂牌以每新增一元注册资本为一个计价单位,每个计价单位对应的挂牌底价为1.27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3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本次增资原则上拟引入不超过3家外部战略投资方。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60.****** 100.0000 36
    员工持股平台 --- --- 40
    战略投资方(合计) --- --- 24
    交易达成/终止条件 1.增资达成条件:挂牌期满后,除员工持股平台外征集到一家及以上合格投资方、且有一家及以上的合格投资方为非国有资本的,则本次增资交易成功2.增资终止条件:挂牌期满后,除员工持股平台外未征集到合格投资方、或所有合格投资方均为国有资本的,则本次增资交易终止。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方面:1.工程项目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的市场开拓;2.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等主要业务,及其他设计领域相关业务的市场拓展;3.有关业务资质的新增及升级;4.补充流动资金。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以每新增一元注册资本为一个计价单位,每个计价单位对应的挂牌底价为1.27元。拟新增不超过三家外部战略投资方,外部战略投资方合计认购不超过1440万个计价单位,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4%。增资企业员工持股平台拟认购不超过2400万个计价单位,最终持股比例不超过40%,并与省投资集团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轮增资后各股东最终持股比例以实际成交结果为准。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增资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对意向投资方实施反向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投资方对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增资扩股方案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对增资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充分知情且认可,并对增资企业基准日前历史的财务风险均有充分了解,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增资企业及原股东方对其入股增资企业可能造成任何损失进行赔偿,且自愿承担除因增资企业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增资企业原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省投资集团”)不参与本次增资;增资企业符合核心骨干持股条件的员工拟同步参与增资,持有增资企业股权比例不高于40%。4.增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过渡期间盈利由省投资集团享有,如过渡期间发生亏损由增资后新老股东共同承担。计算上述过渡期间损益或者其它财务数据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上月月末的期间。5.本项目增资扩股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增资企业所有。 6.其他重大信息详见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8-22号)中特别事项说明和增资扩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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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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