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占塘村)富锶矿泉水开发(水厂及“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招标公告
(三占塘村)富锶矿泉水开发(水厂及“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备案2015[35]号文批准,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新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投资人招商进行境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新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1.2、项目名称:新田县(三占塘村)富锶矿泉水开发项目(水厂及“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
1.3、项目地址:(1)新田县新圩镇三占塘行政村火里塘自然村柏新公路旁,项目具体位置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2)“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位于新田县工业园内,项目具体位置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投资人全额自筹建设
1.6、项目建设内容:(1)富锶矿泉水厂:建设年产10万吨以上的富锶矿泉水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2)“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兴建“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矿泉水营销中心、办公楼、员工宿舍
1.7、项目土地情况:富锶矿泉水厂用地面积80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用地面积10亩,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另预留10亩土地作为后续项目发展用地。项目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公开出让,中标人必须依法参与项目用地的公开出让取得
1.8、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9、建设期限: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1.10、优惠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说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近三年没有重大诉讼及违法记录,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管理能力和前期工作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2.2、投标人须在报名前交诚信金(含预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贰仟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账户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新田县(三占塘村)富锶矿泉水开发项目)招商]:
开户名:新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银行账号:4300159007105000008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田支行营业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诚信金交纳凭证(银行转账单);港澳台企业提供商业登记证及证明合法性的相关文件、经办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诚信金交纳凭证(银行转账单)等与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27日起至2015年9月2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报名(400元/份)并获取相关资料。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及中标人确定方式
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3家(含3家)以上的投资人参加竞标时,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该项目(包括富锶矿泉水厂和“硒锶”产业开发研究院等)的建设方案、类似项目投资经验、矿泉水市场营销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后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
若本次没有单位或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情况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后,将不再进行招商招标。
六、招标人补充的内容
6.1、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诚信金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诚信金退还壹仟陆佰万元,余下的肆佰万元转作项目履约保证金。
6.2、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产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地址:新田县龙泉镇滨河东路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38*****152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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