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东部高密度聚乙烯、中部环氧乙烷等4套装置及染料厂小总体桩基检测工程招标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东部高密度聚乙烯、中部环氧乙烷等4套装置及染料厂小总体桩基检测工程招标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东部高密度聚乙烯、中部环氧乙烷等4套装置及染料厂小总体桩基检测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2023-FW-001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东部高密度聚乙烯、中部环氧乙烷等4套装置及染料厂小总体桩基检测工程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三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2023〕6号)、《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四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2023〕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主要由以下单元组成:乙烯精制单元、催化剂制备和进料系统、聚合反应系统、离心机进料系统、粉料分离系统、粉料干燥系统、粉料净化系统、1-丁烯回收系统、己烷净化系统、蜡回收系统、液蜡装车系统、循环气压缩机单元、废己烷回收和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气系统、己烷/母液罐区、助催化剂储存和卸料系统、粉料存储和输送系统、添加剂系统、挤出机系统、粒料均化和输送系统、色母卸料及风送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系统等组成。
(2)30 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项目包括:环氧乙烷主装置以及环氧乙烷储存与装车装置。其中环氧乙烷主装置包括EO反应单元、CO2脱除和EO回收单元、轻组分脱除单元、EO 精制单元、EG 反应和回收系统(排放单元)、急冷水和锅炉给水/脱氧水单元、公用工程、蒸汽和凝液单元;环氧乙烷储存与装车装置包括EO 储存及装车单元。
(3)24万吨/年双酚A装置项目包括:双酚A主装置、造粒及包装单元、装置罐区、总图及道路、地下管网、供电外线;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设施:输送栈桥、双酚A产品仓库(含输送栈桥)、污染雨水收集池2、双酚A机柜间、与本装置相关的区域变电所2和中心控制室等工程。
(4)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项目包括:苯酮丙酮装置总体、异丙苯装置、酚酮装置、储运及公用工程;与本装置相关的机柜间、变电所、中心控制室等工程。
(5)染料厂小总体项目包括:染料厂小总体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和小总体还建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包括:辅助生产设施:中心控制室、火炬、尾气处理单元; 储运设施:汽车装卸车栈台、苯卸车及泵房、苯罐区及泵房、原料和产品罐区及泵房、硫酸罐区及泵房;公用工程设施:污水预处理、事故水转输泵站、西部总降变电所改造、区域变电所2、泡沫站、厂内工艺及供热外管冷冻站、循环水场、消防水站、污染雨水收集池1、区域变电所1、热力站、厂区内总图道路、厂内给排水管网、厂内电气外线;小总体还建项目:1#泵房改造、2#变电所改造。
1.3计划工期: 暂定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1.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东部高密度聚乙烯、中部环氧乙烷等4套装置及染料厂小总体桩基检测工程招标项目桩基共8660根桩。其中,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2280根桩; 30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800根桩;24万吨/年双酚A装置3600根桩;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1900根桩;染料厂小总体80根桩。
计划桩基检测数量共2339根桩。其中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32根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30根桩;水平静载试验:12根桩;低应变完整性试验2165根桩。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检测桩工作量为准,进行据实结算。
与本工程有关的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范围: 无 。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最低投标限价见报价方式。
2.3.合同估算额: 413.64万元(含税) 。
2.4.报价方式:本工程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吉林石化公司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要求》(2022版)为计价依据,实行让利报价,让利不低于25%。
2.5.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
2.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从事工程建设的桩基工程检测企业。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资质。
2.业绩要求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石油化工桩基检测项目 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6需要网站证明的内容,要提供真实的网站截图图片。
5.项目经理要求
5.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5.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石油化工桩基检测项目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
5.3不得同时担任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以外的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重要岗位人员要求
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3人员资质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二)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20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2.投标人2020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以上2项内容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五)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见相关设计文件。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桩基检测(桩及地基静荷载试验、基桩动力检测),桩基检测内容与检测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要求确定,执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2018标准规范。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4-20 8:00:00至截止时间2023-4-25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05-11 08:2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3-05-11 08:2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5.8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或成交人支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10号
联系人:薄长凯;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项目联系人: 刘维岩
电 话:0432-********
传 真:0432-********
电子邮件: jh_lwya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023年 4 月 19 日
标签: 环氧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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