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6年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一标段)
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6年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一标段)
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6年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04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6年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一标段),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成本费用,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背景概况:大庆炼化公司共有十个循环水场,分别是第一循环水场、二循炼油水场、二循化工水场、第三循环水场、四循一站水场、四循二站水场、四循三站水场、第五循环水场、液蜡循环水场、乙苯循环水场,总设计循环水量*****吨/小时。
2.2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至2026年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项目采取总承包形式。本标段包括第一循环水场、第三循环水场、第五循环水场、液蜡循环水场、乙苯循环水场。投标人需提供无磷水处理药剂、加卸药剂、现场服务、加剂设施、化验设施及对水场循环水系统进行水质的稳定运行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药剂包括缓蚀剂、阻垢剂、分散剂、剥离剂、次氯酸钠等氧化性、非氧化性杀菌剂、清洗剂、预膜剂及工艺物料泄漏应急处理药剂(硫酸除外)。负责水质日常控制和泄漏等异常情况下杀菌剥离、补膜及清洗预膜等处理。负责编制水质月报、年报。
本标段合同额包括循环水场正常和异常所有情况下水处理药剂和服务费用。最终按照中标人吨水费用的投标报价乘以循环水实际循环量结算费用,服务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大检修期间和日常的清洗预膜费用根据每个循环水场设计水量和投加药剂成本执行固定价款按次单独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协议(一标段)》。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所属区域。
2.5服务期: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2.6安全要求: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1.5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须使用本次授权制造商的药剂)须进行动态模拟试验,并且动态模拟实验结果合格(腐蚀速率≤0.075mm/a、粘附速度≤15mcm视为合格)。所用药剂必须是无磷配方药剂,并承诺中标后使用该药剂(动态试验药剂按照《无磷配方缓蚀阻垢剂标准QSH 0374》进行检验,总磷含量不合格判定为试验不合格,并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于2023年4月28日15:00前按照要求将试验所用药剂及加药方案递交至大庆炼化公司,联系人:尹军玲,联系电话:0459-*******。投标人提供的动态模拟方案不得进行初期预膜,必须使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药剂,否则视为实验不合格,大庆炼化公司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药剂留样,按其企业标准进行检验。由大庆炼化公司检验检测中心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进行动态实验,动态试验使用裸管、裸片及试验设施由大庆炼化公司提供。
2017年1月1日以后在大庆炼化公司使用过无磷配方药剂或动态模拟实验合格的制造商,本次不再进行动态模拟试验,视为结果合格。动态试验结果和使用过无磷配方药剂制造商名单由大庆炼化公司检验监测中心和公用工程部出具,在开标时进行公布,动态试验不合格否决投标。
3.1.6制造商投标的药剂,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代理商投标的药剂,能够提供其代理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2.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3.2.4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3.2.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3.2.6在《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中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3.3财务要求
制造商投标的,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商及其代理制造商的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及派驻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制造商人员。上述人员与所在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承诺为其投保涵盖从事服务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雇主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保险。保证本服务实施过程中投标文件所列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能够在服务开始之日起进入招标方水场开展水质技术服务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机具要求:
3.5.1投标人承诺为现场服务配备满足水质检测要求的便携设备。包括可以检测 pH 值、游离氯、电导率、浊度等指标要求的便携式分析仪或设备,对循环水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跟踪分析。
3.5.2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必须无偿提供配套加药设备及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加药。负责实现加酸系统的自动控制;pH值、电导率、ORP等指标具备现场显示及远传功能。合同签订后5日内,负责对原中标方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对提供的加药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安装、调整。负责设备设施(包括次氯酸钠系统管线)日常修理、维护工作,当设备设施出现问题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维修期间保证水质正常)。合同终止后,中标方所提供的加药设备及控制系统归中标方所有。
3.6业绩要求:
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至少两份在国内500万吨/年及以上原油处理量的石油化工企业使用制造商无磷配方药剂的循环水场药剂服务的成功业绩,其中至少包含一份2021年或2022年已执行完毕或正在执行的合同(成功业绩不能为同一企业,且不含单独的热电厂循环水系统;业绩包括药剂供应或药剂及技术服务,每份业绩的循环水场总设计循环量不小于*****吨/小时)。
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通过任意代理商签订的业绩合同影印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分包合同不算有效业绩。用户证明至少包括:使用单位名称、原油处理量、服务的循环水场设计循环量、药剂制造商名称、药剂服务日期、无磷配方证明、药剂性能满足装置工艺要求、使用结论为优秀或良好,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座机联系方式和使用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7.2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7.3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方签订服务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4-20 08:30:00至 2023-04-25 15:3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5-16 09:00:00。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12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 2023-05-16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现场): /
开标地点(网上):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王小庆电 话: 0459-*******
电子邮件: 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0459-*******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0.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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