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经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经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经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1、使用VP12毒株;
2、滴度:出场标准高≥11IU/ml;
3、中和抗体(VNA)滴度高于6IU/ml;
4、使用β-丙内酯灭活,完全通过物理方法进行灭活,灭活后成品中不含有毒物质或过敏物质;
5、过敏率低;
6、极端环境下(40℃,湿度75%),可保持稳定效果。
7、每头份一支,共5万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 20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 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邮箱地址: yichengzhaobiao3@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彩侠、闫 爽、李媛媛、盖 猛、王秋明、魏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