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2023年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招标项目-TAHP-JL-2023-09
[公开招标]2023年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招标项目-TAHP-JL-2023-09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2023年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计划-[2023]-*****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省财政厅,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2023年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于2023年0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AHP-JL-2023-09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计划-[2023]-*****号;
3.项目名称:2023年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招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见下表。
注: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 | 标段名称 |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01 | 01标段:2021-2023年度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2022年度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 | TAHP-JL-2023-09-01 | ||
02 | 02标段: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免学费及助学金)绩效评价、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民生实事)绩效评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国有林区转型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物资采购)绩效评价 | TAHP-JL-2023-09-02 |
6.服务内容:对2个标段开展绩效评价,各标段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地点:吉林省全境,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期限:01标段中:(1)2022年度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于2023年6月15日前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2)2021-2023年度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于2023年7月15日前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02标段:2023年7月15日前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本项目均要求投标人经过专业培训,投标人机构内至少有一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能够参与此次评价工作,否则投标无效;
3.4.信誉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第1标段接受不超过2家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接受不超过5家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一方必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同一标段,也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联合体中的各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违反该规定的,其对应的标包投标无效。
1.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方式:
3.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2.投标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5.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3年04月26日下午16:00时。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第一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第一开标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财政厅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方式 :张舰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彩晶大厦西门8楼
联系方式:张秋玲 张微 04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玲 张微
电话:0431-********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标签: 绩效评价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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