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医院数字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院内调研公告

南昌市人民医院数字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院内调研公告

南昌市人民医院数字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院内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一、项目内容:

采购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及数字化扫描合同、收文服务项目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凡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报名产品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并满足医院使用和管理要求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谢绝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已列入医院黑名单的厂商报名。

(三)资质要求证明

1、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功能要求涵盖了电子档案管理的接收、整理、保存、利用、处置、统计等服务;

2、系统功能完善与现有的业务匹配;

3、专注于档案领域支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系统支持不定期免费更新升级。

(四)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基础材料(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产品介绍彩页、参数、配置清单及软件著作权证等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

2、供应商/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证照、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报名时领取详细功能需求,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厂商方可参与谈判。

三、谈判须知

(一)于谈判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一正四副、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

1、响应产品分项报价明细表(按功能模块报价)。

2、报名时要求的基础材料(正本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3、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团队技术实力应证材料及项目计划书(包含但不限于开发人员配置、开发时限、售后人员配置、售后响应时限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能够满足本次项目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6、参加政府釆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具有自主研发软件著作权证书;

9、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类业绩;

10、供应商入驻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三)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四)需自备笔记本电脑于现场进行系统功能演示。

(五)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四、报名地址:南昌市第三医院抚河院区行政2号楼3楼物资设备采购科;

联系电话:0791-********(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档案管理 信息化系统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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