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2023-2027年阳江市本级、高新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2023-2027年阳江市本级、高新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通知
政策性银行阳江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阳江(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阳江分行、阳江市辖区各农村商业银行、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阳江市本级和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国库集中收付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银办发〔2020〕4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参照《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2〕172号),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决定对2023—2027年度阳江市本级和高新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实施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种类
本次资格认定的业务种类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代理银行资格。
二、申请条件
(一)依法持有《金融许可证》;
(二)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三)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四)经营网点能够满足国库集中收付业务需要;
(五)资金汇划系统具有实时到账功能;
(六)信息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所代理的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信息;
(七)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安全、稳定、可靠;
(八)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申请材料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具体要求详见《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申请资料如为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须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须每页按目录顺序标注页码,逐页加盖申请行公章;电子文档扫描成PDF后,刻录到光盘报送(光盘上标注申请行名称)。
四、工作要求
(一)接到本通知后,申请行须负责报送前述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的金额单位为“元”,数据一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17:30,送达地址为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十楼国库科(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188号),超过时限未能送达的视同自行放弃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吴卓璇,0662-*******;刘晓枚,0662-*******。
特此通知。
附件2:阳江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阳江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指标明细表.doc
附件5: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指标明细表.doc
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
2023年4月19日
标签: 本级、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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