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第二次招标公告

柴油发电机组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鸡财采计( 2015 )字 687 号”《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对鸡西传染病医院所需柴油发电机组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项 目编号: JC[2015]-XXK077

采购内容及 采购 预算:,采购内容为柴油发电机组及配套的 ATS 自动切换柜、铜芯线和水泵软启动器,详见附件 7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40,000.00 元人民币

二、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商品。

三、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 、工商营业执照;(成交公告发布后由成交候选人提供)

2 、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且不限于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安全认证等相关资质)(成交公告发布后由成交候选人提供);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成交公告发布后由成交候选人提供);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成交公告发布后由成交候选人提供);

5 、本地售后服务证明或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书(成交公告发布后由成交候选人提供);

6 、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保体系认证证书、机组产品相关强制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报价时提供)

7 、国内知名柴油发动机进货证明(复印件,报价时提供)

四、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1 日 14 : 00 前 ( 北京时间 )

2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邮箱报价:请报价供应商将报价文件扫描成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jcz@188.com 并请认真填写报价供应商名称、报价联系人和电话等项目。

3、 报价请注明所报品牌型号,是否是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近一期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名录上可以查到的产品,如果是,请打印网页文件)。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成交。

六、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 5% 的质量保证今后 7 个工作日内支 付全部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满未发生供方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违约责任时,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付。

七、成交原则:供应商一次报出密封不可更改的价格,从三家及三家以上审查合格的有效报价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报价文件要求:

1 、《报价单》和《报价明细表》;

2 、产品详细介绍,包括所投产品的资料或彩页、生产工艺等;

3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全新产品和正品保证,厂家规定的免费质量保证。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寇廷玉

联系电话: 0467 - *******

集中采购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 88 号

联系人:王震、王俊彦

联系电话: 0467 - **************130*****032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目录:

1 、鸡西市政府采购询价(报价)单;

2 、产品技术偏离表;

3 、商务偏离表;

4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 、报价说明书;

6 、合同样本;

7 、采购需求一览表。

注:附件 1 、 2 、 3 、 4 、 5 为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应含有的内容,否则将影响评审。

附件 1 :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单

(项目编号: JC[2015]-XXK077 )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供应商报价

1 、发电机组

1 台

2 、ATS自动切换柜

1 台

3 、铜芯线

国标

90 米

4 、水泵软启动器

1 台

5 、静音箱

1 座

包括:相关配套设施、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

合计金额:(大写) ¥:

供应商说明:

报价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2 :

报价产品技术偏离表

设备、货物名称

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报价文件中的产品的技术参数

符合 / 正 / 负、偏离

声明:请报价单位按照附件 7 《采购需求一览表》逐一比对,除本偏差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它均完全响应 “ 询价文件 ” 中的要求。

附件 3 :

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正、负、符合)

负偏离说明原因

1

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

2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

验收合格之日起累计运行 500 小时免费维修。

4

付款条件

声明:除本偏差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它均完全响应 “ 招标文件 ” 中的要求。

报价人(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与招标文件有无偏差,均应填写此表。

附件 4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 5 :报价说明书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详细介绍、产品来源渠道、技术说明、商务说明、售后服务说明、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工作等。可以提供以下各种证明材料(如果有),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的相关认证文件复印件。

附件 6 :     合同样本

《鸡西市政府采购合同》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鸡西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计划号 鸡财采计( 2015 )字 687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标编号 JC[2015]-XXK077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询价文件和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 量

及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及装卸、保险等全部费用。如询价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 、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 、货物的运输方式: 。

   3 、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 、地点: 鸡西市传染病医院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询价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5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 三包 ” 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保修起止时间;验收合格之日起累计运行 500 小时 。

   3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 、资金性质: 其他性资金 。

   2 、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期限为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 95% ,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未发生乙方质量和售后服务责任无息支付。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 比例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0% 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本条不适用)

2 、验收合格后甲方预留合同签约价款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并无任何质量问题 7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 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45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鸡西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鸡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2 、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 3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国库集中收付局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采购办审核(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自验收合格日起累计使用 500 小时免费维修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 、保修期责任:

4 、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附件 7 :采购需求

一、货物名称:柴油发电机组

二、数 量: 1 组

三、设备使用单位:鸡西市传染病医院

四、设备用途说明:

货物用途说明:本设备为鸡西市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配备的备用电源,要求设备必须达到性能可靠,满足医院内部负荷要求。

五、系统主要功能、配置及规格要求:1 、总则

1.1 本设备为鸡西市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配备的备用电源,要求设备必须达到性能可靠,满足医院内部负荷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本要求)适用于上述设备的采购。它提出了设备本体及附

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3 本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条文,供

货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优质产品。

1.4 供货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并负责为用户在设备使用前的技术交底与培训。

1.5 供货方提交售后服务承诺及设备保修义务。

1.6 本要求如供货方响应,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柴油发动机、交流发电机、机组控制系统也须注明产地。

2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国际技术标准 ,且满足如下国内标准:

GB2820-97 《工频柴油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2786-91 《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GB/T2820.1-1997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一部

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GB 1105.1-3-87《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GB 4712-84 《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要求》

GB /T 3624-94 《柴油发电机安装质量要求》

GB 12699-90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电压及转速》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BJ 08-47-9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供货方使用上述以外的标准和规范时,应加以说明。供货方应清楚地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

规范与本标书选用标准、规范之间的明显差异点要说明,上述标准之间互相有冲突的以先进的

为准。当所用的标准和规范等效于或优于本技术标书的要求时,才能为采购人接受。否则 , 为此

而引起设备整改所需的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如果供需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

提出异议,则认为供货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若规范和合同中没有

标准时 , 将执行中国国家标准或采购人认可的国际标准。

3. 使用环境条件

3.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 40 ℃

最大日温差: 25K

最低温度: - 40 ℃

3.2 海拔高度: ≤ 1000 m

3.3 空气相对湿度 ≤ 90%

4. 工程条件

4.1 本柴油发电机组为鸡西市传染病医院备用电源。

4.2 安装地点:静音箱体式柴油发电机房。

4.3 设备型式: 室外固定安装

5. 柴油发电机组整机的技术参数

5.1 额定备用功率: 220kw

额定常用功率 : 200kw

5.2 额定电压: 400/230V

5.3 额定频率: 50Hz

5.4 额定转速: 1500r/min

5.5 功率因数 cos φ: 0.8( 滞后 )

5.6 发电机励磁方式: 无刷励磁

5.7 调压方式: 固态 AVR 自动调压

5.8 接线方式: 三相四线

5.9 柴油机调速方式: 电子调速

5.10 柴油机燃油喷射方式: 直喷

5.11 控制电压: 直流 24V

5.12 启动方式: 24V 直流电启动

5.13 冷却方式: 一体式闭式循环风扇水箱冷却

5.14 整机组燃油消耗率: ≤ 220 g/kWh

5.15 发电机绝缘等级: H

5.17ATS 自动切换柜 不锈钢户外防御型

250/4P ( 1 个) 160/4P ( 2 个)

5.18 国标铜芯电缆线 YJV3*35+1*16

5.19 水泵软启动器 20KW

5.20 液晶智能控制保护器

6. 柴油发电机组整机技术性能要求

6.1 一般性能要求

6.1.1工作条件:

机组在条款 3 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应能输出额定备用功率 220 kW 。

6.1.2机组的电气性能指标

6.1.2.1 机组的空载电压整定范围为 95% ~ 105% 额定电压。

6.1.2.2 电压稳态调整率: ≤± 0.5% ;

电压瞬态调整率: ≤ +20%/-15% ;

电压恢复时间: ≤ 4s ;

电压波动率: ≤ 0.5% ;

频率稳态调整率: ≤± 0.25% ;

频率瞬态调整率: ≤ +10%/-7% ;

频率稳定时间: ≤ 3s ;

频率波动率: ≤± 0.25% 。

6.1.2.3 机组在空载额定电压时的线电压波形畸变率应不大于 5% 。

6.1.2 .4 机组在一定的三相对称负载下,在其任一相上再加 25% 额定相功率的电阻性负载,但任一相的总负载电流不超过额定值时,应能正常工作。线电压的最大(或最小)值与三相线电压平均值之差,应不超过三相线电压平均值的 5% 。

6.1.2 .5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从冷态到热态的电压变化应不超过± 0.5% 。

6.1.2.6 在额定使用环境条件和额定工况下,发电机定子绕组、定子铁芯和转子绕组的温升均应不大于 125K 。

6.1.3机组的机械性能指标

6.1.3.1 机组在常温下经 3 次启动应能成功,启动成功后应能在 15 秒内带额定负载运行。

6.1.3.2 机组在运输过程中,内部结构相互位置不应变动,紧固件不许松动,并能承受 3g 的运输水平加速度。

6.1.4安全要求

6.1.4 .1 绝缘电阻

a ) 在环境温度为 25 ℃ ,空气相对湿度为 95% 的条件下,冷态绝

缘电阻应不低于 0.5M Ω。

b ) 热态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0.5 M Ω。

6.1.4.2 绝缘介质强度

发电机的定子回路对地、转子回路对地均应能承受试验电压 1500V 、频率 50Hz 、波形为实际正弦波,历时 1min 的绝缘强度试验而无击穿和闪落现象;

6.1.4.3 机组应带接地端子,接地端子应采取防锈措施。

6.1.5可靠性指标

6.1.5.1 整套机组保证下列故障间隔期:

转速(转 / 分) 平均故障间隔期(小时)

1500 5000

机组在不更换柴油机主要零件的情况下能正常工作的运行时间不少于 15000 小时。

6.1.6对环境污染的限定指标

6.1.6.1 机组应自带防振动的弹性基础。

6.1.6.2 机组应配有消音器,噪声水平不大于 104dB(A) 。

6.1.6.3 机组自带排烟管,其排气烟度应满足环保的要求。

6.1.7机组应配有燃油箱和润滑油箱,以满足机组持续运行和储油需要。油箱上应设有油位指示装置,燃油箱的容量应满足消防的要求。

6.1.8外观质量要求

机组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机组的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均匀,紧固件应有防松措施,涂漆部分的漆膜均匀,无明显裂纹和脱落。

6.1.9控制屏和配电屏的要求

机组应配有控制保护配电屏,控制保护配电可共用一面屏,但必须满足机组控制保护和配电的要求。控制保护配电屏的外壳防护等级为 IP42 ,控制用电气测量仪表(柴油机仪表除外)的精度等级应不低于 2.5 级。

6.1.10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相序为面对机组出线方向从左至右依次为 a 、 b 、 c 、 n 。

6.1.11机组的各配套件,本标准未作规定者,应符合各配套件的技术条件规定。

6.2 自动化性能要求

6.2.1机组自动调整电压和频率,保证调压调频精度符合 6.1.2 的规定。

6.2.3柴油机启动前能自动进行预润滑。

6.2.4机组应自动维持准备运行状态。即机组应急启动和快速加载时的机油压力、机油温度、冷却水温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6.2.5机组自启动和加载

6.2.5.1 应能通过控制系统设定运行方式,即:自动运行或手动运行。

6.2.5.2 接自动或遥控的启动指令后,机组应能自动启动;当电网中断供电时,机组应能自动启动。

6.2.5.3 机组自启动第 3 次失败时,应发出启动失败信号。

6.2.5.4 从自启动指令发出至向负载供电的时间应不大于 15s 。

6.2.5.5 机组自动启动成功后,首次加载量不小于 70% 额定负载。

6.2.5.6 机组接通额定负载后应能自动可靠运行。

6.2.6机组自启动的成功率不低于 99% 。

7. 供货范围

本次采购的发电机组供货内容是静音式柴油发电机组,均已在工厂生产及实验完毕,不接受现场组装的产品。

7.1 柴油发动机部分

额定备载功率: 应不小于 250KW

额定转速 1500 rpm

工作循环 四冲程,直喷式,压燃点火。 进气方式 带废气涡轮增压器

汽缸排列6 缸 , l 直列

排气量9L

燃油系统 电控供油,采用电子控制的燃油喷射方

式 ( 电喷 )

冷却方式 冷却水闭式循环,带 AC220V 机电加热

器,自动加热和断电。

噪音水平 ≤ 75dB ( 100% 负载,距离油机发电机

端 7m 处,声压级)

启动方式 直流电启动

7.1.1冷却系统:

采用自带风扇水箱闭式循环冷却,发动机为封闭式循环水冷却,风扇设有保护罩,适应环境温度 40 ℃ ,冷却系统内应加注经过驻机厂认证的冷却液。7.1.2进排气系统:

7.1.2.1 采用医院用重型排烟消音器,带冷凝物质排泄口及螺塞。

7.1.2.2 满足国内的环保指标,烟道排放应达到 EPA tier2 号标准。

7.1.2.3 发动机的进气口安装有干式空气滤清器,滤芯应易于更换。7.1.3起动系统:

7.1.3.1 采用 24V 起动马达,蓄电池电起动系统,无辅助措施条件下机组应在 -12 ℃ 时可启动成功。

7.1.3.2 采用恒压 \ 浮充自动转换型市电充电器,充电电流 5 安培,直流电压调整率± 1 % ( 从空载到满载 ) ,壁挂式、散热型机壳。

7.1.3.3 蓄电池采用铅酸电池, -12 ℃ 时应可启动机组 6 次,每次持续 15 秒,应提供蓄电池的品牌及容量计算资料。7.1.4燃油系统:

7.1.4.1 使用国产 0 号( —35 号)轻柴油。

7.1.4.2 提供配套的分体式日用油箱,进油、回油管线及油箱支架包括油位检测报警装置等,不可采用玻璃、塑料等材料作为燃油液位显示装置。日用油箱容积按机组连续运行 10 小时考虑,附小型手动电动加油泵及移动式输油管。7.1.5润滑系统:

7.1.5.1 它通过恒压润滑泵实现润滑油的循环。

7.1.5.2 润滑系统包括:齿轮压力泵、油位显示器、油压表、机油滤、低油压保护、全流及旁通滤清器和另一些必须的保护装置。

7.1.5.3 机油滤芯应易于更换。

7.1.5.4 带有润滑油泵,润滑油冷却器,过滤器和油位指示器。

7.1.5.5 润滑系统应加注高品质的润滑油。7.1.6预热系统:

为使机组启动后可立即加载,应配备水套水加热器,自动监测水温变化,自动加热和断电,以保持发动机始终在热备用状态。发动机水套预热装置应自动保证冷却水温度在 25 ℃ -37 ℃ 以保证在低温紧急启动和迅速加载。预热装置采用单相 50Hz 220V 电压供电。预热系统失效,发电机组应报警提示。7.2 交流发电机部分

型式: 水平联轴、网护式同步发电机

额定电压: 三相交流 400/230V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功率因数: 0.8 滞后

相数: 三相四线

励磁方式: 无刷自励磁

绝缘等级: H

保护等级: IP23

保护装置: 在发生短路故障时,应能切除励磁,并报警。

发电机过载能力:

能支持高达 3 倍额定电流的过载输出,为时 10 秒,为下端故障断路器跳脱提供时间,维持发电机供电的连续性。 1.5 倍额定电流, 30 秒。

短时升高电压能力: 130% 额定电压 3 分钟。7.3 机组控制:

应选用与各发电机组制造商同品牌的顶配级的控制系统

7.3.1采用微处理器,程序控制操作报警,信号处理能力强,监控功能多,响应速度快,控制准确,精度高,扩展容易,手动 / 自动,各种信号仪表、状态指示灯(高亮度 LED )。

控制系统应耐低温, -40 ℃ 可正常工作;应耐电磁辐射,并有相应防护;具备防雷功能(耐受一定的电磁脉冲)。

发动机运行电脑数据及报警应能够在主控制器中显示。

7.3.2应具有以下功能

报警功能:

水温高、水温低、直流电压高、直流电压低、机油油压低、过电流、油箱燃油液位低、机油压力传感器故障、温度传感器故障、发电机绕组高温、电池电压低、充电机故障。

停机保护功能:

水温高、水温低、机油油压低、转速传感器故障、超速、短路、频率低、过电流、交流电压高、交流电压低、发电机绕组高温、燃油液位低。

显示功能:

转速、线电压、相电压、频率、相电流、功率因数、机油压力、运行时间、发动机水温、电池电压、冷却液温度、发动机启动次数、功率、功率因数。7.4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监控功能要求 :

7.4.1柴油发电机组控制装置应具有标准接口(如 RS485 、 RS232 等),支持 MODBUS-RTU 、 TCP/IP 等标准通讯协议,开放接口通讯协议编码表,提供专业管理软件。

7.4.2机组供货方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完成机组的监控功能。

7.4.3IBMS 应能监测以下参数和信号(但不仅限于此):

7.4.3.1 机组工作状态、故障报警等信号,输出频率、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参数;

7.4.3.2 电源主断路器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手 / 自动转换开关状态等信号;

7.4.3.3 油箱液位超限、油压过低、油温过高、水温过高及启停故障等报警信号;

7.4.3.4 机组控制的机房送排风机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信号;

7.4.3.5 起动蓄电池电源电压监测等。

7.4.4机组通过标准通讯接口与 IBMS 互联,可由 IBMS 系统对其进行远程监控,控制机组启停等。

7.4.5机组控制器应能接受消防系统无源开关量远控启停信号,并将机组工作状态、故障报警信号返送消防中心。7.5 备件

7.5.1柴油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1000h 需要的备件应随同机组一并供应。从验收合格,签发接收证书之日起两年内,即缺陷责任通知期限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供货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7.5.2 供货方应承诺有足够的货源,以便在机组交货后至少十年内供应相同型号的备件或相同或较好质量的替代品。

8 、安装8.1 机组就位

将发电机组运至相应基础台上,安装弹簧减震基座,调平固定设备。8.2 排烟管道安装

将排烟消声器及减震波纹管等安装就位,应采用弹性吊挂。排烟管道室内部分作保温处理,外表以不小于 0.5mm 厚度的铝板包覆。8.3 进排风通道安装

进排风风道口安装保温密闭风道阀,风道阀阀体由不小于 2mm 厚镀锌板制作,风道阀安装进口足够扭矩电动执行器,排风口至机组间安装排风风道,此风道由钢板制作,发电机组散热器与排风风道间应留有 300mm 空隙,此空隙安装琴箱式软连接。9. 质量保证和试验 9.1 质量保证

9.1.1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符合本规范外,供货方还应该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9.1.2供货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供货方的外购件)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9.1.3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规范中有关规定的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9.2 试验

产品应进行以下出厂试验项目,并提供试验报告。

a ) 外观检查;

b ) 测量绝缘电阻;

c ) 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d ) 检查相序;

e ) 检查自动启动供电和自动停机的可靠性;

f ) 检查控制屏上各指示装置的工作情况;

g ) 检查空载电压整定范围;

h ) 检查自动补给功能;

i ) 检查自动保护功能;

j ) 检查某些自控项目进行手控的可能性;

k ) 测量电压和频率的稳态调整率;

l ) 测量电压和频率的波动率;

m ) 满负荷功率测试。

10. 技术服务 10.1 项目管理

合同生效后,供货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采购人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设计联络等。10.2 技术文件

10.2.1 在合同签订 15 天内,供货方向采购人和设计单位提供下列图纸资料各 2 份。

a )产品外形图。图中应详细示出全部重要尺寸、安装尺寸和设备布置要求、运输重量、起吊位置、运输尺寸、箱体外形图等。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10.2.2设备供货时应提供的资料

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 10.2.1 条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部件清单,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地证明等。

10.3 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供货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赴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并协助采购人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0.4 售后服务

10.4.1供货方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整机的保修期为两年,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算。保修期内,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无故障开机运行。

10.4.2保修期内,供货方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

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在保修期内,供货方应提供 7 × 24 小时

电话技术支持;对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供货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 8 小时内赶到现场,

免费负责设备的调试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保修期以后的维修服务,供货方应在采购人通知

后 4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设备维修,及时采取有效的维修措施、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

在保修期内 , 供货方应每年对设备进行质量巡检一次并出具巡检报告。

10.4.3供货方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

并免费提供场地及培训资料,人数不限,具体内容包括:设备基本构造及原理、设备的运行工

作原理、设备及系统的操作及设备的日常维护。

10.4.4保修期满前,供货方应免费对设备整体做一次全面的检验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运

行正常。

10.4.5保修期满,供货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

用,供货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10.4.6供货方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在工程所在地的售后服务地点及技术力量配置情况,服务

响应时限等内容细节,做出售后服务承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距离工程所在地距离最近的具备

售后服务能力的分公司、办事处地址、电话等联络方式。或提供经设备制造商认证的距离工程

所在地距离最近的两家代理维修机构的地址、电话等联络方式。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 包装及运输与储存

11.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

的保护。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11.2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标明买方的

订货号和发货号。

11.3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

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11.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丢失、不损坏、

不受潮和不腐蚀。

11.5 整件产品或分别运输部件都要符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11.6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并提供柴油发电机组

设备数据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柴油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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