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及110kV电力电缆系统招标公告
220kV及110kV电力电缆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CQJZD-JZZB-201501 | 220kV电力电缆 | 千米 | 10.00 | 1 | 包1 |
CQJZD-JZZB-201501 | 110kV及10kV电力电缆 | 千米 | 15.42 | 1 | 包2 |
CQJZD-JZZB-201501 | 220kV电缆附件 | 套 | 42 | 1 | 包3 |
CQJZD-JZZB-201501 | 110kV电缆附件 | 套 | 42 | 1 | 包4 |
3.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投标人资质能力核实标准》(中国电力出版社,书号:ISBN978-7-5123-4148-7)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门资格条件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格条件要求,各类货物专门资格条件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3.2.1电力电缆及附件 | |||||||||
包号 | 货物名称 | 2010年-2014年业绩要求 | 试验报告 | 认证 证书 | 代理商 | 条件 备注 | |||
条件 | 型式规格 | 数量 | 运行 时间 | ||||||
1 | 220kV电力电缆 | 条件1 | 电压等级=招标产品 | 80km | 2年 | 系统型式试验(截面≧招标产品) | ISO9000 | 不允许 | 条件1和条件2 |
条件2 | 20km | 1年 | 系统型式试验 电缆预鉴定试验 附件预鉴定试验 (截面≧招标产品) | ISO9000 | 不允许 | ||||
2 | 110kV电力电缆 | 条件1 | 电压等级=招标产品 | 0km | 1年 | 型式试验 (截面≧招标产品) | ISO9000 | 不允许 | |
3 | 220kV电缆附件 | 条件1 | 电压等级=招标产品 | 100套 | 2年 | 型式试验 (截面≧招标产品) | ISO9000 | 允许 | |
4 | 110kV电缆附件 | 条件1 | 电压等级=招标产品 | 1000套 | 2年 | 型式试验 (截面≧招标产品) | ISO9000 | 不允许 | |
备注: 1.电缆系统是指电缆本体、电缆中间头、电缆终端头组成的完整电缆系统(具体项目不含中间头的除外)。系统型式试验是指电缆本体制造商产品与电缆附件制造商产品相配合一体型式试验。 2.包1,220kV电力电缆,投标人在提供业绩证明的时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配套合同、配套发票复印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220KV电力电缆必须采用立塔干式交联流水线设备,导体屏蔽层、绝缘层绝缘屏蔽层采用三层同时挤压成型。立塔干式交联流水线设备,三层共挤设备需提供配套发票复印件。 3.包2,110kV电力电缆,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4.包3,220kv电缆附件(A)类,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但仅限于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厂家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都需满足前述专用资格条件要求,且代理商需提供所应答产品授权制造商的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材。 5. 包4,220kv电缆附件,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6. 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批次招标采购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在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3楼(重庆嘉智达物资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3楼现场缴纳资料费后,用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4.4参与投标人需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法人授权委托书。
若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出现问题,而影响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的联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要求和递交
5.1参与投标人就此批次采购须提供单独封装的以下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以及完全一致的不可编辑电子版文件:
1)报价文件(报价承诺函、货物清单行报价汇总表及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
2)商务投标文件;
3)技术投标文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如有)。
5.2本次招标采购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上午10时,参与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的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递交至重庆嘉智达物资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一楼多功能厅),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递交于2015年9月21日8时30分至10时统一接收。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以备身份核实。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座D一楼多功能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告在(http://)及重庆时报上发布。
8.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向参与投标人收取采购服务费。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智达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三楼
联系人:桂先生
电话:***-******** 传真:***-********
重庆嘉智达物资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标签: 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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