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东方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及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甘肃公司东方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及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甘肃公司东方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及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3-237)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张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东方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及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规 模: 华能东方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经济开发区内“循环经济示范园”内,项目建设制氢能力1300Nm3/h的制氢站、园区整体动能(力能)设施、氢能充装站、围墙、室外工程等,产业园外(直线距离1.2公里)建设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及10kV送出线路,其中,华能东方氢能产业园建设内容:制氢能力1300Nm3/h的制氢站、园区整体动能(力能)设施、预留场地、围墙、室外工程等;光伏电站建设内容:备案容量8兆瓦的光伏组件和支架、配套电气设备、10千伏光伏电站至制氢站配电室输送线路,光伏场区围栏等。以上建设内容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处理等。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东方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及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5月(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产业园全部现场施工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光伏电站2个月内完成全部现场工作(若发生设备供货不及时,可做适当调整)。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整体划分一个标段,产业园建设制氢能力1300Nm3/h的制氢站、园区整体动能(力能)设施、氢能充装站、围墙的基础、主体工程、砌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产业园室外工程等;园区外(直线距离1.2公里)建设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及10kV送出线路的建安工程。招标内容包含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甲供设备,详见清单)、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工程质量保质期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材料采购(不含甲供设备):投标人负责本标段设备采购及材料供应、试验、验收、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光伏接入系统联调等。本工程所涉及的设备采购及材料供应,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华能集团、建设单位设计要求。

(2)建安工程范围:承担华能东方氢能产业园、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及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建筑、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协调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光氢耦合联调、试运行,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移交等;配合项目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中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等事项所需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纠错等工作。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光伏电站包括:光伏电站组件和支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配套电气设备、场内线路、场内道路及围栏的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处理以及电站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其他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2)10千伏送出线路包括:配电装置、电力电缆敷设、接地、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等;

3)华能东方氢能产业园包括:1300Nm3/h的制氢站、氢气充装站、中心控制室、变配电室、除盐水站、危废室、综合仓库、事故水池等建筑安装工程,部分厂房的装饰装修工程(含门窗、屋面),照明、消防、给排水、生活用水、污水处理及全厂工艺热力管网等;厂区内道路、大门与纬一路道路连接开口、围墙及室外工程等。

(3)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工程档案、质监站各阶段验收等验收工作,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等。

(4)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生产准备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制氢项目建设业绩(含在建)和2项工业建筑施工业绩,同时至少具有1项光伏电站建设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包含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建筑施工经历,以合同文本或任命文件为准;同时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甘肃公司东方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及8兆瓦自备光伏电站施工项目标段包1"售价:1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分8344

电子邮件:xt_zh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甘肃

标签: 产业园 制氢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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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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