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
根据我校教学需要,经校委研究决定对我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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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项目用车主要是学员红色党性教育点位用车包括塔山战斗遗址、三道林子战斗遗址等市内用车,梨树县全国百万亩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梨树卢伟合作社、中国黑土地博物馆等市外教育往返用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有营运资质。驾驶员是必须有客运车辆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应驾驶证;车辆保险齐全(包括强险,第三者险及座位险);
2.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具有《企业法人等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营运证》;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供应商须知
1.报名时需带相关证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三证合一请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供留存,如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不完整,谢绝参与。
2.本次磋商采用一次性密封方式,学校在对投标人的实力、信誉、价格、业绩及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承租方;
3.承租方承担在校内的安全责任,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尤其是教学活动;
4.本次磋商最高限价950元/全天,800元/半天,由采购小组和红色党性教育相关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并组织实施。按照“车比三家,同质价优,同价质优,价低先用”原则,按价格高低顺序确定第一承租方、第二承租方和第三承租方,并签定合同,期限1年。
五、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4月21日9:00-16:00。
六、文件领取地点
中共四平市委党校后勤处(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8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139*****303
娄老师 139*****169
七、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5
日上午9:30,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制作的车辆租赁最低价目表一式伍份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市委党校三楼会议室。
八、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提交校委会后审定。
标签: 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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