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云水路延长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空港云水路延长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要求,对空港云水路延长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空港云水路延长线工程
建设单位: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空港经济区秧草凹片区,起点地理坐标为:北纬25°7"7",东经102°59"21",终点地理坐标为:北纬 25°7"0",东经102°59"32"。
验收调查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
建设内容:空港云水路延长线工程位于昆明市空港经济区秧草凹片区,为东西走向道路。本道路起于规划2号路,止于规划空港107号路,全长367.475m,起点地理坐标为:北纬25°7"7",东经102°59"21",终点地理坐标为:北纬 25°7"0",东经102°59"32"。沥青混凝土路面,红线宽40m,双向 6 车道;横断面形式:3.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0m(绿化带)+2×11m(车行道)+2.0m(绿化带)+3.5m 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40m。道路单侧布置给水管道367.475m,双侧布置雨水管线736m,污水管道 736m。主要通道为西侧已建通车G320国道及已建云水路;云水路延长线起点为规划 2 号路,止于规划空港 107 号路。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弃渣1.88万m3,弃渣主要为特殊路基处理及表土等产生的余方。弃渣运至临空产业园土地一级开发工程回填利用,不新建弃渣场。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现状占地类型主要为园地、草地、坡耕地等。沿途已有新 320 国道、云水路、2号路(含云瑞路)交错分布,能满足工程建设,无需修建施工便道。云水路延长线起点为规划2号路与云瑞路交叉口,止于规划空港107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全线宽度为40米,设计车速40km/h,车行道路路基宽度为11.0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路面宽度3.5m。本项目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建设情况: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空港云水路延长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7年8月),报云南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17年9月28日取得批复文件《云南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空港云水路延长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滇中环复〔2017〕38号)。
空港云水路延长线道路工程参建单位如下:项目建设单位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单位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云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承建单位长江航道局,项目勘察单位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项目总投资2903.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4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84%;实际建设工程总投资2988.58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49.2万元,占总投资的4.99%。本项目于2017年2月20日开工,2019年6月30日完工,2019年7月5日开展阶段性验收,2022年9月开始调试运行。
二、项目环境影响调查情况
①大气环境
施工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保措施,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活动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加强管理,有效降低了施工粉尘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不利环境影响,未接到因施工扬尘污染影响的相关投诉。
因云水路延长线道路两侧规划建设二类居住区尚未建设,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及学校等敏感目标,故本次验收不对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开展运营期大气环境监测,项目运营未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规划功能,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2019年7月竣工后至2022年9月由项目承建单位长江航道局进行维管,期间未收到因大气环境污染导致的投诉事件。
②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依托99号路施工营地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产生的清洗废水中含有浓度较高的泥沙和油污。因此,在施工现场设置简易的沉淀设施,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对外排放。
云水路延长线道路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降雨形成的路面地表径流,道路两侧均设有雨水收集口,统一收集后进入市政管网。根据调查,本次工程已建设沿线的雨、污分流系统,道路两侧修建有雨水井及污水井,由环卫工人定期进行清淤工作。道路右侧布置DN200中水管,埋设于埋设于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中间的绿化带下,全长868m,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沿道路双侧布置DN300雨水管,长139m,DN500雨水管,长395m,埋设于距道路红线边9.0m的机动车道下。且道路距最近地表水杨官庄水库3.1km。
③噪声环境
施工期未出现扰民投诉事件,严格落实施工机械、车辆保养和维护,夜间不施工;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施工期间未使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沿线敏感区段禁止鸣笛,夜间未运输;有效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道路运营期的交通噪声是指汽车行驶在公路上的车体振路、发动机运转、轮胎与地面间的摩擦、车辆响鸣等产生的声音。经验收监测,运营期交通噪声24h连续监测及交通噪声衰减断面监测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2019年7月竣工后至2022年9月由项目承建单位长江航道局进行维管,期间未收到因噪声环境污染导致的投诉事件。
④固体废弃物环境
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完成土石方开挖量为6.64万m3,回填量为6.64万m3,无外借土方,项目实际建设中不产生弃方。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未设置弃土场。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就地回填路基工程区。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未设置取土场。施工期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0.73t。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建设单位已配套设置相应的环保处置措施,道路两侧布置生活垃圾桶收集桶,由垃圾车定时清运。雨季来临之前对污水、雨水检查井清掏淤泥和沉积物,并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确保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畅通。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2019年7月竣工后至2022年9月由项目承建单位长江航道局进行维管,期间未收到因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导致的投诉事件。
⑤生态环境影响
道路建设共占用2.05hm2土地,导致占地内的零星植被遭到占压破坏,植被资源损失;施工开挖使地表裸露,从而破坏原有城市景观;表土的堆放和裸露的地表遇雨水冲刷极易形成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振动对评价区内动物造成惊扰,使其远离施工区。
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扬尘、车辆尾气、道路沿途的人员走动和汽车带来的外来物种入侵、人类活动干扰加重等因素可能会对沿途的植物、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认为,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施工期和营运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有效。2019年7月竣工后至2022年9月由项目承建单位长江航道局进行维管,期间未收到因生态环境不良影响导致的投诉事件。
⑥环境管理状况
本项目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能够落到实处,环保档案有专人管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资料保存完好,本项目的建设做到了“三同时”,在工程推进过程当中环境管理体系和日常管理制度得到逐步完善。
⑦社会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的粉尘、噪声、车辆运输等;运营期噪声、汽车尾气对周边居民生活、出行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解决了该片区现在交通不便及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居民生活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改善该地区的面貌起到一个积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当地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总里程为367.475m,改善当地的交通状况,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交通的需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4月17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公开竣工日期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以及全文本。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不含节假日,2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书面意见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 | 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文工 |
电话:0871-******** |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中新区滇中商务广场3号楼 |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附件:
附件1:空港云水路延长线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送审稿)
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7日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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