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含方案及概算)标段的招标文件

初步设计(含方案及概算)标段的招标文件

峨眉山市医康养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初步设计(含方案及概算)标段

答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如下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第1条“满足资格条件业绩 得 4 分;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进行设计的的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以上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和承包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或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投标文件格式备注中对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栏目要求为准。”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请 求:综合以上情况得知,若相关投标人提供已完成业绩,所附相关证明材料仅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和承包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此证明材料无法佐证项目已完成设计,仅能证明项目处在“新承接或正在进行设计”阶段,对于规定时间段内“已完成”的项目如何界定?例如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完成” 证明材料?希望予以明确。

其次,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项目的 “完成” 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区间内,其合同签订日期是否不受此时间段约束?希望予以明确。

再次,建议将“若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投标文件格式备注中对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栏目要求为准。”调整为“若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投标文件格式备注中对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投标格式文件要求为准。”。

回复:资格要求业绩的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项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评分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栏目要求为准。

问题:1.招标公告中明确“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中的“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内容规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主要专业设置包含: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防护、防化和通信。不包括景观专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规定,其专业、人员构成和任职资格为:“(1)园林(非注册) 人员......”且在人员配备表“注:......”中对园林专业进行了解释:“专业设置中,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经我公司咨询相关部门的职称申报认定专业得知:人员配备表“注:......”中关于“园林专业含.....专业”是指高校就读专业而非职称专业。

综上,本次评标办法中设置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特定专业职称,同时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我公司认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

3.按照历年四川省(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及条件的规定,工程类职称专业只明确园林专业类别(无景观专业类别),且园林专业包含: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建筑,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及园林设计均隶属于园林专业类别,本次评标办法中要求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属于明确指向特定专业,我公司认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 求:请招标代理机构结合上述事实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合理设置“设计人员配置”的评分标准。

回复: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不做调整。此处一级注册建筑师仅为加分项,主要考虑到本项目为康养类项目,需要优质的的室外、半室外空间进行康养活动,其对于景观的空间品质要求更高,需横跨领域更广的风景园林人才,其工作内容除了绿化植物搭配还需要有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的知识储备。同时,此项景观设计工作需要和建筑主体紧密配合,鉴于此,由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统领景观专业设计,以达到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的总体协调。

问题:1.投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 元)。”

2.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本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十二万元已超出规定的十万元,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的文件要求。

请 求:请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调整投标保证金金额。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003/********/a*****f2-9f85-4d92-9900-7be*******e0.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ggzyjy.sc.gov.cn/jyxx/******/******003/********/a*****f2-9f85-4d92-9900-7be*******e0.html

标签: 初步设计 方案 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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