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灵璧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县建设,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县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目的,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建设现代化美好灵璧、建设教育强县贡献更大力量。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县,到2025年,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综合实力走进全市前列。规范学前教育,努力提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使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擦亮高中教育品牌,使普通高中教育更加特色多样;全力全速继续发展职业教育,打造职业教育品牌;特殊教育更加全纳融合,高质量普及残障儿童少年免费教育﹔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实行体教融合发展。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群众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优质教育体系。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素质教育得到切实推进。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思政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强化理论武装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骨干教师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中小学广泛开展;配齐建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
(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健康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和课外负担;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提升学生体质;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提高中小学校劳动教育质量;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之间协调配合,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加强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加强对以学生军训为主的各项国防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三)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工作内容,依法落实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量为主题,以体系建设为重点,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立柱架梁,着力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
1.健全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使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基本解决适龄幼儿“好入园”、“入好园”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保障机制。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落实一校一策整改,按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双减”工作要求,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完善办学条件、加强经费保障,切实减少超大规模学校,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深化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优化城乡教育资源要素配置。努力增加乡村教育经费投入,加大乡村学校改造力度,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充城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科学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存量编制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在乡镇所在地新建寄宿制学校6所。新建教师周转宿舍320套。城区学校按照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生活圈的要求,新建灵璧县第八小学、灵璧县第九小学、灵璧县第十小学等项目。
2.构建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发展和提质培优,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分类达标示范建设,力争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具有灵璧特色,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加大中职学校分类达标建设力度,集中力量创建A类学校。
3.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鼓励灵璧学院与高水平大学合作,积极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与发展,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开展老年远程教育,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4.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全面实施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同等权利。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和退出机制。
4.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升乡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根据乡村振兴规划,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规划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健全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县城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高中阶段教育提质,推动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倾斜。
(五)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供给
1.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教育正能量,传播教育好声音,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构建高水平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专业培训队伍。建立名师名校长(名园长)工作室。持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三权统一”改革。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优先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2.推动智能时代的教育创新。
1.推进教育信息化新基建。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全面推进普通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实现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标准,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实现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态化。
(六)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教育法律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教育法律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学校办学的法规支持体系,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科学、完整的教育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将治校办学重点放到立德树人上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列出清单、逐一清理,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全方位加强高考宣传,开展高考综合改革专题培训。增加投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优化师资结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要。指导各校加强教学研究和学生发展指导,全面使用新教材,严格落实新课标,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并加强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等制度。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
建立健全教育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校园安全整顿,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推进落实校园安防建设,推动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全面升级。加快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学校安全动态监测、数据汇集,涉校风险智能感知、动态预警、及时响应、快速处理。提高意识形态、校园安全稳定、招生考试、科技创新、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风险防控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
(七)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优化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完善适应财政体制、教育体制改革要求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落实财政教育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审计。
四、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一)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推动中小学党组织单独设置,建立和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理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实施高质量教育体系党建领航攻坚行动,加强对中小学、民办学校等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示范培训和网络轮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把落实党建责任作为干部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党建考评制度。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标签: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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