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招标编号:SCSH-XZCG-********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林芝县八一镇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林芝市巴宜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现对本次 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 采购规模:帐篷725顶、垃圾箱125个、移动厕所30个、灭火器488瓶、发电机25台、广播器材12套、供电设备12套、对讲机(手台)60部、安全帽440顶、铁锹2450把、钢钎585支、工作手套(绝缘)6900双、救生绳44条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2 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一个标段,采购内容详《采购清单》。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4 交货地点:林芝县城。
2.5 采购期限: 60 日历天;
2.6 采购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投标条件
1、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的供货商,均可参加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可);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生产及供货能力,(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代理书),生产企业注册资金200万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60万元及以上,(以上资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4、非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供应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住所证明;
5、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此项只需原件;
6、近三年有同类货物销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具备以上投标条件并符合投标条件的供货商,请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无线胶装)并逐页加盖公章留存。
四、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入不良记录、或全区通报批评且在公示期内的供货商投标。
六、投标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货商,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3日每日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7:30前到林芝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8日15时30分,地点为林芝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芝市巴宜区民政局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八一镇尚城花园A2-4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6*****099
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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