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宜春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宜春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3年宜春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0日

2023年宜春市畜禽养殖标准化

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提升畜禽养殖设施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构建现代化养殖体系,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3〕18号)精神,决定2023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23年,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审确定,力争全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不少于4家,市级不少于10家。

二、工作要求

2023年度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应达到《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创建标准,符合“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积极推行设施装备现代化,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生产管理精细化,探索智慧牧场建设。引导示范场与中小养殖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畜种为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所列品种范围之内,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且生猪养殖场每月定期直报生产数据。

三、工作安排

(一)标准化示范场创建

组织申报各地结合实际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经养殖场自愿申请、填写申报表格后,由县级初审并推荐上报。4月14日前,县级推荐申报部级、省级、市级示范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名单要求注明每场申报级别并全县排名,每个县市区推荐部级、省级示范场总额不超过2个,申请材料要确保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遴选考核。5月15日前,市局组织审核遴选,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经市农业农村局公示无异后,推荐4个部级、省级示范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至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处,5月30日前,确定市级示范场候选单位。6-7月,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处将组织专家开展部级、省级示范场现场核查、评分,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6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开展市级示范场核查、评分,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办在组织市级示范场现场考评的同时,还应对2020年度正式公布、2023年底到期并有意愿继续创建的示范场,一并进行现场复验,复验结果及现场考核意见书,于6月30日前上报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处。复验示范场不占本年度控制指标。农业农村部公示并发布部级示范场名单和复验合格示范场名单后及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省级示范场名单后,9月3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公示发布市级示范场名单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强化监管。各地要加强示范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示范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生产。实行示范场动态监督管理,对发生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质量安全事件的示范场,要及时报告并取消其示范场资格,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标准化示范场示范推广

大力宣传推广。第二季度,集中一周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部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化示范场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宣传推广活动,通过技术培训、印发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以设施养殖为重点,推广示范场在节约资源(土地、饲料、良种和人工等)、提高效率、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先进实用技术模式,供广大养殖场户学习借鉴。

积极总结案例。在创建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各级畜牧兽医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广成熟、先进畜禽养殖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近年来示范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典型梳理,每个县至少总结1个示范案例,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市局,并择优推荐至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处。

四、其它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市示范创建工作,畜牧兽医办具体负责示范创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及时解决好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在牛羊建设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项目安排中向示范场倾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

加强示范推广。各地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技术成果和工作成效,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示范场建设,充分利用示范场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高的优势,开展技术示范观摩、现场培训、视频直播等多层次、多样式活动,发挥其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联系人:刘悦欣,0795-*******;xmj*******@163.com。

附件:1.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2.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材料审核表

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

4.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

5.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推荐汇总表

6.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报材料汇编要求

标签: 畜禽养殖 标准化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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