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万宁市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万宁市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万宁市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78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函》(琼财农〔2022〕1256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市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确保2023年农药化肥减量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化学农药、化肥减量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标志性工程,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建立健全减量技术体系、强化农药化肥监管,建立政府、科研推广机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动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提升,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2023年全市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分别减少9%,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建立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区140亩,技术培训100人。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区

1.建立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区140亩,其中:豇豆90亩,其他作物50亩。集成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采取物资补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在示范主体种植基地推广“有机肥+水溶肥+水肥一体化”、“生物农药+色板诱杀+性诱杀”等技术模式,引导农户增施有机肥,使用新型肥料和生物农药,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

2.开展化学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区示范效果评价工作,对化学农药和化肥减量情况和产量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选择回收利用企业,开展田间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根据万宁市统计局数据,万宁市2020年农药使用量271吨,预计2023年农药使用量下降9%,即农药使用量为246.6吨。按照抽样调查数据,以农药包装物(塑料/玻璃瓶类)与农药质量占比约为5%测算,万宁市2023年使用农药包装物约12.33吨。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目标回收率达到80%以上测算,2023年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应为9.86吨以上。

(三)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通过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发放技术资料和示范辐射带动等方式,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绿色防控等技术,在全县开展化肥和化学农药的减量技术推广工作。计划培训技术骨干100人。

四、资金来源与使用

项目资金共51万元。资金来源《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函》(琼财农〔2022〕1256号),主要用于建立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区物资及服务采购、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技术宣传培训等开支,具体安排如下:

(一)建立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区25万元。其中采购有机肥8万元;采购水溶肥等新型肥料5万元;绿色防控物资12万元。

(二)示范区效果评价3万元。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16万元。

(四)技术宣传培训等工作7万元,其中技术培训2万元,技术资料印刷、展示牌制作安装等其他工作5万元。

五、载体选择

为了确保该试验示范项目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完成试验示范的各项任务,按程序选定承担项目载体。

(一)选择条件

1.扶持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一定经验种植农作物栽培技术的经营主体。

2.拥有连片种植土地租用合同。其中:豇豆种植90亩以上(含90亩),其他作物种植50亩以上(含50亩)。

3.申报的经营主体需满足以上条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主体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本方案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7天,凡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向市农技中心申报。申报时须提供合作社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及账号、租地合同、本人田间生产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2.审核。申报结束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申报材料逐项审核,并对经营主体种植基地实地核实,若同类试验中有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市农技中心再次组织5名技术人员对申报经营主体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然后进行不记名打分,以最高分拟定为承担项目的试验载体。

3.确定名单。将经审核的经营主体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7天内无异议确定项目试验载体,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试验协议,落实目标任务。

六、进度安排

(一)2023年4-10月。开展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区建设;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二)2023年11月。整理项目材料,做好项目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陈贻立

副组长:郑道坚

技术指导成员:翁一强、卓婷婷、龙永泊、苏龙、黄孙鹏、卓康宁。

(二)强化技术支撑。成立主要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实施技术小组,技术实施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项工作。加强与中国热科院、省科研院校沟通交流,提高业务水平,邀请技术专家参与方案评审,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财务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同时要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按照项目实施规定时间完成项目资金支出。

(四)规范整理项目材料,按时报送工作进展。一是收集汇总农药、化肥相关数据,做好统计汇总和材料收集建档保存工作。二是及时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和工作总结。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4月20日


标签: 农药化肥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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