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平南县灌溉渠道、高效节水灌溉、管道工程设施复(改)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平南县灌溉渠道、高效节水灌溉、管道工程设施复(改)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15: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平南县。
????工程规模:灌溉渠道工程建设混凝土渠道5. 92 公里、士渠1. 94公里: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工程建设官成灌片168.94 亩、东片灌片40. 76 亩; 人饮管道工程建设官成水库水厂DN110 管1228 米、DN160管1400米、DN250 管2192米、DN315管*****米。
计划工期:①自签订合同后40天内提交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施工图纸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提交;②监理单位发出进场通知后5天内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保险的缴纳、项目部及机构人员的组建、签订施工检测合同及其他开工准备资料的报批);③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施工;④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招标范围:对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平南县灌溉渠道、高效节水灌溉、管道工程设施复(改)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涉及的水利水电设施进行复(改)建设计及建设,主要包含水利水电设施(灌溉渠道、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人饮给水管道设施工程的复(改)建等,标段投资额约为2725.226万元。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①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②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设计业绩要求:自 2017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附以下材料: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7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已完工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均可;需附以下材料:①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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