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5万吨/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及70万套/年新能源电池生产项目 | 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A区 | 浙江巨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96m2,建筑面积*****.72m2,购置先进的电池包拆解线、电池OCV分选仪、激光焊接机、智能测试仪、CCD极性检测机及相应的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再利用5万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生产70万套新能源电池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书面材料,环评期间在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有相应的公众参与工作结论。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系统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废气主要为除尘、排冷却液、激光清理、激光焊接、焊接、点焊和灌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除尘废气经吸尘器自带的滤芯除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激光清理废气和激光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排冷却液废气、点焊废气和灌封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15米以上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 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危险固废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 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 噪声:设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风机等布置在远离南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做好基础隔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 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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