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企石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企石段))》的成果公告
关于《东莞市企石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企石段))》的成果公告
根据《东莞市企石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企石段))》(编号:441*****2325),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确保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能够顺利落地建设,解决道路工程用地规模问题,针对企石镇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拟使用0.3113公顷(4.67亩)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企石段)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3113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企石镇东山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市企石镇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3113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4月18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企石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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