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规范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相关工作、医养结合服务包升级设计、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干制”标准制定项目遴选公告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规范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相关工作、医养结合服务包升级设计、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干制”标准制定项目遴选公告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项目一:规范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相关工作

1.对北京地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现状调研,进一步遴选、发布和评价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形成一份《北京地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现状调研报告》;

2.针对健康养老领域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技术,重点围绕中医药服务技术分类进行遴选,形成一份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清单;

3.针对主要老年人不同阶段养老需求,发布20个针对老年人不同阶段养老需求的中医药综合服务技术包;

4.在三级养老机构分别选取1-2家试点,制定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评价考核方案。

(二)项目二:医养结合服务包升级设计

根据发布的20项中医药医养适宜技术,结合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的个性化需求和不同的服务场景,设计形成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10套服务包,推动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不同场景下的应用与推广。

(三)项目三: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干制”标准制定

1.建立北京市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关键性指标体系

发放不低于200分调查问卷,从不同层级医生、患者及家属、养老机构从业者、机构负责人等不同角度,筛选中医药养老服务关键性指标。并通过专家访谈、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途径,建立北京市中医药养老服务关键性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应使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的实施、质量评价等更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2.北京市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干制”服务标准制定

围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关键性指标体系,建立3个层级(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健康养老服务“包干制”服务标准,突出不同层级养老服务的共性和差异化,使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达到对目标人群健康管理的全面性、可持续性。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四)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五)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六)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七)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八)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九)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四、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1.规范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相关工作(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医养结合服务包升级设计(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干制”标准制定(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项目经费: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经费(万元)

项目一

规范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技术相关工作

30

项目二

医养结合服务包升级设计

20

项目三

北京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干制”标准制定

15

六、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光盘1张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材料应在封面注明“***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李老师,联系电话:********135*****362

标签: 医养结合 标准制定 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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