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康街道后范村刘地方屯文化体育广场水泥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福康街道后范村刘地方屯文化体育广场水泥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5-7-15号文件,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县福康街道后范村刘地方屯文化体育广场水泥路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福康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LTXY-[2015]-222;
2.2项目名称:伊通县福康街道后范村刘地方屯文化体育广场水泥路建设工程;
2.3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福康街道后范村刘地方屯;
2.4招标规模及范围:共3条路线,全长0.525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 期: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共4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81.972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6969号(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福康街道办事处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孙书记
电 话:155*****5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高秀岫、蔡立红
电 话:159*****159、0431--********
2015年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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