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成原材料(木质素纤维)招标公告

华成原材料(木质素纤维)招标公告

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比选公告

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采购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

二、采购用途:用于辅助华成施工生产

三、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量

最高限价(元/吨,含13%税率)

到货地点

技术参数

备注

1

木质素纤维

200

2993

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按JTG F40-2004标准供货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备注:

1、报价包含乙方成本、税费、运输等一切费用。

2、单价为固定单价(含税含运费),不随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动。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化,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金根据国家税率政策规定调整,含税单价相应调整。

四、服务标准

(1)中选人必须根据比选人的通知分期分批供应材料,每批具体交货数量和时间以比选人的通知为准。

(2)道路用木质纤维应在250℃的干拌温度不变质、不发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身体健康。纤维必须在混合料拌合过程中能充分分散均匀。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4.11纤维稳定剂中的标准以及项目设计要求。

五、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其承诺报价和相关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缴款凭据或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6)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所供货物质量承诺函。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六、最高限价

本次服务比选设置木质素纤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玖佰玖拾叁元整(¥2993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本项目的材料费、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人工费、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费、设备费、机使费、规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比选申请人派驻项目的工作人员为开展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人工费、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费、设备费、机使费、规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一切费用。

七、比选办法:低价中选。

八、合同方式:固定单价。

九、合同期限:一年。

十、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1梯404室(联系电话:0596-*******或邮箱发送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304200830202304251730

3、比选文件售价:300元。

十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04270900093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304270930

3、比选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1404

十二、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5000 .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0426日北京时间17:3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比选保证金从比选申请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比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比选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161*****010*******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再邀请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 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联系方式

采购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501

代理机构: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1梯404室

联系人:小郭

联系方法:0596-*******

比选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木质素纤维 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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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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