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公务用车车辆维修服务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公务用车车辆维修服务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现在南溪区范围内公开招标一家具有小型客车维修资质及作业条件的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提供维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招标项目: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二)招标对象:南溪区范围内具有维修资质及作业条件的维修企业; (三)服务内容:公务车维修维护; (四)服务年限:三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 (二)实际维修作业地需在南溪区范围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qq.com或持报名表到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工业园区三水厂二楼报名(投标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栏)。 (二)投标报名时间为:从本投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 4月 24日17时00分截止。 (三)潜在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登陆南溪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下载《报名表》(即:本公告附件栏)。 四、投标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投标文件投交时间:2023年 4月 25日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投交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工业园区三水厂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投标报价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须由报名人转入到投标邀请人指定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时间要求:2023年4月24日17:00前(北京时间) 账户名称: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 开户行: 宜宾南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用途请注明XXX项目保证金) 招标工作完成后,未中选人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当日无息全额退还,中选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证照资质原件验证后供水排水公司收取所有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一)开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下午15:00; (二)开标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工业园区三水厂二楼)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及评标结果 (一)评标方法: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现场进行评比; (二)评标结果:评标小组成员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最终以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次招标项目中标单位,与之签订《维修合作协议》; (三)其它事项:若出现最高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在最高得分相同单位以往年业绩项评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八、招标相关事项 本次招标原则上投标方不得少于3家,若少于三家将进行第二次公告,若第二次公告投标方仍少于3家则进行第三次公告,如三次公告后投标方仍少于3家但有两家报名参加投标,则在参与投标的两家单位进行选取,若只有1家单位报名参加投标则由供水排水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与参与投标的1家单位进行现场谈判确定合作事项。 九、投标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一)单位资质及个人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三合一证件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环评检测报告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以上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投标资料(加盖鲜章) 1.公务用车常用配件报价表; 2.公务用车维修工时费折扣率报价表; 3.服务方案(自行编制投标文件); 4.经营情况(自行编辑文件),往年业绩(提供2020年1月-2022年12月纳税完税金额明细证明,税务机关打印投标方汇总金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溪区滨江新城政务中心六楼 邮 编: ******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1-******* 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报名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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